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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心网关于文明带兵教育提纲

2016-2-15 07:22| 发布者: 兵心网| 查看: 3063| 评论: 0

摘要: 杜绝打骂体罚部属行为 争当依法文明带兵模范 近几年来,通过大力开展尊干爱兵教育,部队中进一步呈现出干部爱护士兵、士兵尊重干部、官兵团结友爱的良好局面。但是,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 ...

杜绝打骂体罚部属行为

争当依法文明带兵模范

 

近几年来,通过大力开展尊干爱兵教育,部队中进一步呈现出干部爱护士兵、士兵尊重干部、官兵团结友爱的良好局面。但是,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官兵关系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打骂体罚部属的现象仍然存在。干部骨干能否做到依法文明带兵,杜绝打骂体罚或变相打骂体罚部属行为,是关系到保持人民军队性质,进一步密切官兵关系,提高广大官兵的法纪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我军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一个大问题。

一、当前在依法文明带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近几年的有关资料和部队的实际情况看,当前在依法文明带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侮辱部属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尊重人的人格是现代社会每个公民都应当具备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但个别基层干部和骨干,动不动就用挖苦、讽刺性言词进行羞辱个别战士;有的强迫士兵当众公布个人隐私,强拉自己看不惯的士兵去示众,让其当众出丑;或者迫使有过错的士兵当众自我惩罚,严重伤害了当事人的自尊心;还有的强令士兵做出各种有损人格的侮辱性动作等,致使受害人受到严重的精神刺激。例如:某部少尉排长高峰,多次采取恶劣手段侵犯士兵的人格尊严。因本排一名新兵被子没叠好,营里检查内务时被扣分,他便集合全排,不仅自己打了该新兵两个耳光,还强迫全排战士每人再打一个耳光。此后又多次对这名新兵进行人格侮辱。当得知这名新兵吃了别人的白糖,高便将写有“贼偷东西”字样的纸条贴在他的下巴上,令其站在楼梯口示众。高还经常借故殴打排里其他战士,后被军事法院以虐待迫害部属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二是打骂体罚部属。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无权侵犯。但个别基层干部和骨干法纪观念淡薄,把打骂体罚当成带兵的基本方法,动不动就对士兵拳打脚踢,有的甚至造成了严重后果。例如:199710月,某部连长李某在组织连队进行队列训练时,发现六班副班长小贾称病未到课,便多次派人叫小贾参加训练,还骂贾装病,贾气不过,与李发生口角。李当众打了贾两个嘴巴。自尊心极强的贾感到丢了面子,一时想不通,便服毒自杀身亡。李连长也因此受到了降两职的处理。还有一些干部、骨干用各种方式体罚或变相体罚士兵。有些人对身体素质较差的士兵不是真诚的关心和帮助,而是强迫他们从事超过正常人体力的劳动和训练,损害了士兵健康;有的对有过失的士兵进行体力处罚;还有的出于打击报复等不良动机,对士兵进行身心折磨。虽然上述行为人都受到了行政处罚,但给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

三是放任怂恿部下打骂体罚士兵。有些基层干部虽然自己不动手打骂体罚士兵,但却对部属的约束不严,对打骂体罚士兵的现象放任不管,有时甚至暗示或者公开怂恿部下打骂体罚士兵。1993年初,某部在北京苗圃生产施工,一天下午收工时,战士宋某私自外出,连队干部不但没有对其进行谈心说服教育,而是以其不服从管理、不遵守纪律为由召集几名班长开会,指使他们好好修理修理“刺头兵”。当晚,这几名班长以找其谈心为由将其骗到营房外,用“拳脚”把这名战士“教训”得鼻青脸肿,被战士告到了总部、军区,在军队内外造成很坏的影响,连队主官和直接参与殴打的几名班长都受到行政处分。

四是限制部属人身自由。军队作为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其成员的行动自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这是执行各项任务的必要保障。但是个别基层干部和骨干出于各种目的,非法限制部属的人身自由,严重侵犯了士兵的正当权益和部队的正常管理秩序。有的不执行有关规定,长期禁止士兵正常请假外出;有的滥施处分,随意关战士的禁闭;还有的甚至用捆绑和非法拘禁等方式管理部属,用“土政策”来治兵。如对发生违纪问题的战士,不按规定给处分,而是采取取消部属正常的探亲假,限制人身自由等错误作法。

从上述情况不难看出,部队中打骂体罚部属的问题不可忽视,后果非常严重,是制约部队全面建设的“绊脚石”。

二、充分认清依法文明带兵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带兵观念

改善官兵关系,增强官兵团结,是近年来江主席和军委领导十分关注的一件大事,军委和总部多次强调,各级领导一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部队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决杜绝打骂体罚部属行为,确立依法文明带兵的观念,必须真正从思想上充分认清依法文明带兵的重要性,肃清打骂体罚部属的军阀残余思想。

首先,依法文明带兵是我军性质宗旨的根本体现。早在建军初期,毛主席在著名的三湾改编中,就做出了在军队中实行民主,军官不许打骂士兵,坚决废除肉刑的决定。一九二九年底的“古田会议”明确规定:军官应该关心爱护士兵,保障士兵的民主权利,尊重士兵的人格,纠正打骂士兵等旧军队的管教方法。从而,在政治上和管理制度上,确定了正确处理红军内部关系的原则,同一切旧军队划清了界限。我军最早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规定了对俘虏都不许虐待、不许打骂,更何况对我们的战友呢?一九九0年江主席主持军委工作后,第一个批示就是要求全军部队发扬尊干爱兵的光荣传统,坚决制止和纠正打骂体罚士兵的现象。以后,他又多次强调,严格管理部队,并不是简单粗暴,更不能搞惩办主义,打骂体罚战士,是旧军队的陋习,是军阀作风的表现,必须坚决防止。从我军制定颁发的条令条例和《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上来看,都把尊干爱兵作为重要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这些都充分说明,坚持官兵一致,依法文明带兵,是人民军队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我军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克敌制胜的法宝。

第二,依法文明带兵是维护部队内部高度安全稳定的重要保证。部队是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内部需要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和坚强的团结。如果干部骨干能够坚持依法文明带兵,就会形成干部爱护士兵,士兵尊重干部,老兵爱护新兵,新兵尊重老兵这样一种团结友爱的良好局面,就会增强部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反之,如果干部骨干打骂体罚部属,不仅会引起官兵思想波动,还会产生思想隔阂,部队就会有不稳定因素,严重的还会导致矛盾激化,诱发各种事故和案件,影响部队的安全稳定。正如有的同志总结的“一拳一脚,把传统打丢了,把人心打散了”。

第三,依法文明带兵是依法治军的具体措施。军委江主席多次强调要依法治军。作为带兵人,落实这一重要指示,最直接的措施就是杜绝打骂体罚部属行为,依据法规和条令管理部队。违者必须追究其责任。关于禁止打骂体罚士兵的规定在我国和我军的法律法规中都写得清清楚楚。《宪法》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四十三条也规定:“滥用职权,虐待、迫害部属,情节恶劣,因而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承担的法律责任看,打骂体罚部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有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报复陷害罪、玩忽职守罪、虐待迫害部属罪;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作行政处理,主要有劳动教养,纪律处分。士兵被打骂体罚,其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有权要求打骂体罚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民事法律责任,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由此可见,要做到依法带兵,必须坚决克服军阀习气,从根本上克服打骂体罚士兵的行为。

第四,依法文明带兵有利于维护人民军队良好的形象。部队是一所许多青年人向往的“大学校”。战士的家长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大,送到了部队,都希望他们在部队好好干,能成才。更期望自己的孩子能遇上一位好班长、好排长、好连长,能像父母那样关心自己的孩子,照顾自己的孩子,培养自己的孩子。如果我们不坚持依法文明带兵,动辄打骂体罚部属,那就辜负了战士家长的重托。战士入伍时,大都是抱着报效祖国、建功立业的满腔热情而来的,他们都有着很强的上进心,都盼望着能遇上一位热心肠、素质好的好班长、好干部,在部队干出一番事业来。只要我们的干部骨干管教方法得当,部属是能够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的。但是,如果我们的管教方法简单粗暴,不仅使他们对“大学校”的认识产生怀疑,影响士兵安心服役,而且损害了人民军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和崇高威望。

三、做自觉依法文明带兵的表率

部队中之所以发生打骂体罚部属的问题,究其原因,从思想上看,是当事人不能很好的坚持上下一致、官兵一致的原则,忘记了人民军队的根本性质和优良传统,对待士兵的根本态度不够端正,工作责任心不强等政治思想和道德觉悟方面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看,主要是法纪观念淡薄,依法带兵的意识不强,缺乏正确处理官兵关系的能力、对打骂体罚士兵和违法犯罪行为认识不清、查处不力。同时也存有一些基层官兵不懂得如何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从干部骨干打骂士兵时的心态看,有的存有侥幸心理,战士不会告发;有的认为打骂体罚是从严管理的需要,是为了把工作干好等等。归根结底就是没有依法文明带兵。那么,要想解决好“依法治军”的问题,就必须在继承我军尊干爱兵优良传统的同时,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条令、条例办事。

1、要走出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依法文明带兵只有正本清源,清除思想上的误区,才能自觉做好。一是打骂是为了战士好的误区,认为这是“恨铁不成钢”,“动机是好的,没有坏心眼”。二是“不打不成材”的误区,就是对有缺点和毛病的战士,“不能温良恭俭让,不打着点就上不去”,经常“修理”,才能经常有进步。三是“打兵才能管住兵”的误区,认为“现在的兵光靠说不管用,揍两下他就记着了”,“打要会打,罚要会罚,打过罚过再跟他讲道理,他就不会记恨你”。四是“打兵是敢管理,有魄力的表现”的误区,认为“拳头底下出好兵”。这四种歪歪理表面上看似乎有道理,其实是极其错误的。从问题的性质讲,打骂体罚士兵,是军阀作风,是对士兵人身权益的严重侵犯,与我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官兵一致的原则是格格不入的。打骂体罚士兵只有轻重程度上的不同,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从部队团结稳定的角度讲,打骂体罚士兵危害很大。部队是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而打骂体罚很容易引起人心涣散,官兵离心,感情疏远,严重的还有可能导致情绪对立、矛盾激化。大量的事实说明,部队中的许多恶性事故和案件,都与官兵关系、兵兵关系紧张有关。再从保持人民军队的形象看,也不能允许打骂体罚士兵的现象发生。军队内部官兵亲密无间,是我军赢得好形象的重要因素,战士的父母把孩子送到部队,是出于对人民军队的信赖,对带兵干部骨干的厚望。如果我们干部对战士不负责任,态度不好,甚至打骂体罚,不仅伤了战士的心,而且会伤了战士父母的心,更重要的是损害了人民军队的声誉和形象。从法律方面讲,打骂体罚部属是违法行为,有的甚至是犯罪行为,是对自己和部属政治生命极端不负责任的表现。再从能力素质看,打骂体罚部属,不仅不能说明你有水平,而且只能证明你缺乏政治头脑,没有本事,道德修养较差。遇到问题就打骂,这与干部骨干的要求和形象极不相符。我们基层干部骨干要多从政治上、大局上、法律上来看待这个问题,而决不能把它看成是一件小事,漠然置之。

2、要增强法纪观念,培养依法带兵的良好习惯。官兵一致、尊干爱兵,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有关这方面的规定,在我军的各种条令条例的规章制度中都有充分的体现。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也把公民的人身权利作为保障的重点,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作为一名人民军队的干部、骨干,如果对这些情况不了解,或者知之不多,或不能自觉地见诸行动,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带兵人。由此看来,干部骨干要把战士管好带好,不能光凭一股热情,更不能靠蛮干,必须掌握一整套依法带兵的道理和方法。要做到这一点,当前尤其要注意增强依法带兵的观念,要下功夫学好有关带兵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理解精神实质。一是要加强学习,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特别要学习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军队管理教育工作暂行条例》、《刑法》、《民法》等有关内容。通过学习,使大家熟悉有关的法律规定,弄清打骂体罚士兵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和条令、条例的哪些规定,违反这些规定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等等。从而增强官兵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克服简单粗暴的带兵方法,预防打骂体罚部属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切实掌握条令条例的精神实质,执行和运用好现行的条令条例。作为军人来说,条令条令,条条是令,特别是共同条令,它是我军带兵的基本法典,是制定其它管理法规的依据。所以要认真学习,经常学习,不断加深理解,为依法带兵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同时,要严格按条令办事,执行中不能随意走样,要自觉维护条令的权威性。三是要坚决取消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土办法”。法律、法规具有强制性的功能。对于这些规定,我们只能坚决执行,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决不能在这些之外另搞“土办法”、“土政策”,特别是对那些具有肉体惩罚性质的“土办法和以罚代教”的土政策要坚决取缔。

3、要学会正确处理内部矛盾的艺术。打骂体罚部属问题的发生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干部骨干缺乏正确处理与部属之间矛盾的艺术,这就需要带兵人在学会正确处理和妥善解决内部矛盾上下功夫,学真经。要善于处理好三种矛盾关系:一是要善于处理与训练反应慢的部属之间的矛盾。训练是部队的中心任务,也是干部骨干抓的主要工作,可个别战士由于文化底子薄,身体素质差,训练跟不上、考核拖后腿,容易与干部骨干之间发生矛盾。有的干部骨干“恨铁不成钢”,讽刺挖苦,加班加点,动手动脚。这样只能激化矛盾,甚至酿成事故,害人害已。人的能力有大有小,五指伸出也不一样长。有些战士训练一时跟不上,要不急躁,不嫌弃,不打骂,不体罚。要耐心帮助他们,热情鼓励他们,科学训练他们,培养他们的自信心,逐步提高其训练成绩。二是要善于处理与有缺点的部属之间的矛盾。“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十八九岁的年轻战士,由于社会阅历浅,自控能力和辨别是非能力不够,身上往往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和毛病,这也往往成为有些干部骨干与部属发生矛盾的导火索。对存有缺点毛病的战士要区别对待,不能把属于性格的问题看成是思想意识问题,不能把小毛病看成是“不可救药”的大问题,不能把身体素质差,一时跟不上队看成是后进。对有缺点和毛病的部属,要善于用诚挚的感情感化和启发他们。生活上多关心,学习上多帮助,工作上多指导,思想上多教育,行为上多引导,切不可用“拳头”代替教育,用冷言代替关心,用孤立代替帮助。总之,要把严与爱有机的统一起来。三是要善于处理与“冒犯”自己的部属之间的矛盾。与部属朝夕相处,少不了磕磕碰碰,如果我们干部骨干与部属发生磕碰时处理不好,势必影响官兵关系,甚至造成感情对立。干部骨干要采取主动,宽厚相待,不计前嫌,对部属的意见要持欢迎和虚心接受的态度。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尊重士兵,才能取得战士的信任和尊重。对给自己出“难题”的部属不计账,要区分其性质有的放矢,要大胆地去做工作,要防止简单粗暴,尤其不能“整”战士。部属顶撞上级要从根本上找原因,区别对待,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否则不但消除不了隔阂,还要导致问题的发生。防止发生战士顶撞或失礼现象的根本措施,是要在平时与战士加深理解,在关心爱护战士的基础上,将自己摆在与战士平等的位置上,常找他们征求意见,不要等战士对自己有误解,有看法时方去做工作。要及时找部属谈心沟通思想,交流感情,消除矛盾,增进团结。

4、要严格奖惩,浓厚关心爱护部属的氛围。对于打骂体罚士兵问题,军委和总部曾经三令五申,要求坚决查办。各级领导要认真执行军委的指示,对于本单位发生问题的,决不能姑息迁就,要依照条令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查处,以严肃国法军纪。要自觉坚持做到三个方面:一是要及时报告。发生这类问题,该向哪级领导报告,要立即上报,不能拖延,更不能隐瞒。二是要认真调查。领导机关对发生打骂体罚部属的问题,要及时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门调查,做到抓住不放,一查到底。要严格按照控告和申诉处理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被侵害人的控告,调查处理不得超过20天,防止因办事拖拉,导致矛盾激化。三是要严肃处理。对于打骂体罚士兵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不论是谁,都不得袒护包庇,特别是对于打骂体罚士兵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士兵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同时,要做好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尊干爱兵活动,大力提倡为部属做好事、送温暖;定期评选依法带兵先进个人,大力宣扬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关心爱护部属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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