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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19 06: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47| 评论: 0

摘要: 教 学 做 内 容备 注教学知识点:第一章 中国国防 教学目标:了解我国国防历史和国防建设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熟悉国防法规和国防政策的基本内容,明确我军的性质、任务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掌握国防建设和国防动员 ...

教  学  做  内  容

备  注

教学知识点:第一章   中国国防   

教学目标:了解我国国防历史和国防建设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熟悉国防法规和国防政策的基本内容,明确我军的性质、任务和军队建设指导思想,掌握国防建设和国防动员的主要内容,增强依法建设国防的观念。

教学重点与难点及知识点:新中国国防建设和国防动员 

学习要求

本着“严谨、求实”的态度,学好本门课程。要树立爱国和保卫祖国的信念和决心。

序号

主要内容

教学方式

时间(分)

1

第一节   中国国防

多媒体教学

 

2

第二节  国防法规

多媒体教学

 

3

第三节  新中国国防建设

多媒体教学

 

4

第四节  国防动员

多媒体教学

 

总时间

 

多媒体教学

90min*3

课内提问及讨论的问题:

1.什么是国家?你对国家的理解是什么?

2.一个国家应该具备的要素或者内容有哪些?试着说出理由。

思考题

  1.国防的含义是什么?他有哪些基本类型?

  2.国防的基本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3.从我国的国防历史中可以得到哪些启示?

  4.1998年对1984年颁布的《兵役法》进行了修正,与之相比有哪些不同?

  5.公民、组织的国防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6.新中国成立后取得了那些国防建设成就?

  7.简述新世纪我国的国防政策的主要内容?

  8.我国武装力量由那几部分构成?

  9.什么是国防动员?国防动员的基本领域是什么?

  10.加强普通高校国防教育的重要意义。

 

 

教学要点:

第一章     中国国防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防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自古以来有国就有防,“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重要的无非两件大事:一是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二是国家的安全与稳定。

第一节   国防概述

   一、国防的含义与基本类型

  (一)国防的含义

   国防——是指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祖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可见,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关系国家的安慰和民族的兴衰。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国防的含义不断更新。特别是现代国防,它不仅继承了传统国防“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及安全”的职能,而且还增加了“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内容。

   (二)国防的基本要素

   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政策决定国防的性质。国家的社会制度不同,制度的国防政策,追求的国防目标也不相同。目前世界上的国防类型主要有扩张型、自卫型、联盟型和中立型四种。

   1.侵略扩张型:

   这些国家奉行侵略扩张的霸权主义政策,其最大的特点是把国家的所谓的安全建立在别国的屈服于痛苦之上,经常以本国的国防安全受到了“威胁”为借口、以国家安全和防务需要为幌子,侵犯他国主权和领土、干涉他国内政,赤裸裸的对他国进行侵略、颠覆和渗透。

   2.自卫防御型:

   自卫型国家的国防以防止外敌侵略为目的,在国防建设上主要依靠本国的国防力量防御侵略和颠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尊严。在国际上,实行和平共处,广泛争取各国的同情和支持,从而达到维护本国安全、及周边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3.互助联盟型:

   以联盟的形式借助他国的力量进行防卫,以弥补自身力量的不足。这种类型的国防也有侵略扩张型和防御自卫型两种。有的联盟形式是以一个大国为主导地位,其余国家为从属地位;有的联盟形式是各国处于平等地位的伙伴关系,共同协商国防防卫大计。

   4.自主中立型:这些国家基本奉行和平、中立和自主的国防政策。其中,有的是采取完全不设防的方式,在世界事务中实行中立态度;有的采取全民保卫的武装中立,使侵略者感到得不偿失,从而放弃对该国的侵略。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对外关系方面一贯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公开向世界承诺,永远不称霸,不做超级大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相威胁,不对无核国家和地区使用核武器,不侵略别国。我国国防建设的宗旨是发对侵略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保卫国家的安全与发展。在国防力量的运用上,坚持自卫立场,实行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由此可见,我国国防类型属积极防御的自卫型国防。

二、国防的基本要素

(一)国防的主体要素

国防必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最终,也只能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因此,国防的主体是国家,国家是国防活动的实施者,国防是国家的事业,是国家的固有职能。

可见,国家是国防的基础,国防是国家的保障。两者互为一体,密不可分。

(二)国防的目的要素

国防的目的主要是捍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

1.捍卫国家的主权

国家和主权不可分割,主权是国家存在的根本标志。如果一个国家的主权被剥夺,其他的一切,包括国家的独立、领土完整、传统的生活方式、基本的政治制度、社会准则和国家荣誉、尊严等,都无从谈起了。因此,捍卫国家主权,始终是国防中第一位的、根本的目的和任务。

2.维护国家的统一

国家的统一是指国家由一个中央政府对领土内一切居民和事务行使完整的管辖权,不允许另立政府或分割国家的管辖权。

3.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

领土是指位于国家主权支配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包括领土疆界内的陆地和海洋)及其底土和上空。领土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自然物质前提,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之一。国家主权与国家领土相存相依, 领土既是国家行使其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主权行使的对象,没有领土,主权就失去了存在空间和行使对象。国土完整是指的是:凡属本国的领土,决不能丢失,决不允许被分裂、肢解和侵占。国防捍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必然要保卫国家领土的完整。

4.维护国家的安全

国家要正常地生存和发展,必须有一个安全的内外环境。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和平、稳定的状态,不仅难以建设和发展,而且生存也会受到威胁。因此,保持安全稳定的局势,也是国防的主要目的之一。

(三)国防的手段要素

国防的手段是指达到国防目的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规定,我国国防的手段包括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1.军事手段

国防的主要手段是军事手段。现代国防的根本职能是捍卫国家利益,防备和抵御外来的各种形式和不同程度的侵犯,防备和平息内部和外部的敌对势力相互勾结所发动的武装暴乱。在对国家利益的各种形式的侵犯中,威胁和危害最大的是武装侵犯和内外势力相互勾结发动的武装暴乱。而对付武装入侵和武装暴乱最根本的和最有效方法的莫过于采取军事手段。军事手段是唯一能够有效对付武装侵略的手段,它可以用军事力量所拥有的巨大的即时打击能力迫使敌方中止侵略行动,以至放弃侵略企图;军事手段是解决国家之间矛盾冲突的最后手段,当国家之间主权、利益的矛盾积累达到极限时,就只有通过最高的斗争形式——武装冲突或战争去进行彻底解决。

2.政治手段

政治手段为国防手段之一,指的是“与军事有关的”政治活动,而不是政治本身的全部涵义。

3.经济手段

经济是国防的基础,社会经济制度决定国防活动的性质,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决定国防建设的水平。现代条件下,无论是国防建设还是国防斗争,都要广泛采用经济手段,这些手段主要有国防经济活动、经济动员、经济战、经济制裁等。国防经济动员是指国家将经济部门及其相应的体制有组织、有计划地从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所采取的措施,目的是充分调动国家经济部门及其相应的体制力、提高生产水平、扩大军品生产、保障战争需要。

4.外交手段

国防外交活动主要是指国家之间为了国防目的而开展的外交活动。由于这种外交主要涉及军事领域,所以又称“军事外交”。它既有通常意义上外交的一半特征,又具有区别于其它外交工作的特殊规律,是集外交与军事于一体的活动。它的范围很广,领域很多,活动的内容也十分丰富。从总体上讲,国防外交主要涉及到国家与国家之别、军事集团与军事集团之间的军事政治关系、车队关系、军事战略关系、军事科技关系和军事经济关系等。从事国防外交活动的主体也不单纯是武装力量,还包括国家机关与民间的一些部门。

除上述因素外,与军事有关的科技、教育等,也是国防的重要手段。

(四)国防的对象要素

国防的对象是指国防所要防备、抵抗和制止的行为。这是一个涉及到国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国防力量的重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界定,国防的对象,一是侵略;二是武装颠覆。

1.国防要防备和抵抗的是“侵略”

2.国防应把“武装颠覆”作为制止的对象

三、我国的国防历史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演变和发展,中国先后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国防也经历了几千年荣耀和屈辱、昌盛和衰败的历史。早在公元前21世纪,我国进入奴隶社会建立了国家,便开始了国防建设。四千多年的国防历史,犹如一位巨人,它有过声威远播,天下归附的荣耀;也有过引而不发,强掳驻足的宁静;有过变体鳞伤,不堪回首的屈辱;也有过长期迷醉、不安和困惑。纵观

我国的国防历史,给我们留下丰富的国防遗产,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一)兴衰交替的中国古代国防

(二)备受欺凌的近代国防

(三)内困外扰的民国国防

(四)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国防建设

抗日战争胜利后,全国人民迫切需要一个和平安全的建设环境。但蒋介石背信弃义,妄图消灭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军队,经过4年解放战争,中国人民终于打倒了蒋介石,建立了新中国,从此结束了100多年来中华民族有国无防的屈辱历史。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防与军队建设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  奠定基础期(1949年—1965年)

2.第二阶段  曲折前进期(1965年—1976年)

3.第三阶段  成果丰硕期(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

四、国防历史的主要启示

(一)增强国防实力必须大力发展经济

(二)巩固的国防离不开昌明的政治

(三)科技进步是国防强大的保证

(四)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国防强大的关键

第二节   国防法规

   一、国防法规的地位和作用

   二、我国的国防法规体系

   三、我国主要的国防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四)《反分裂国家法》

   四、公民、组织的国防权利和义务

   国防法颁布前,我国公民、组织的国防权利和义务散见于我国宪法和其他法律规范之中。国防法颁布后,第一次对公民、组织的国防权利  和义务作了集中、具体的规定。

   (一)公民、组织的国防权利

   根据《国防法》的规定,公民和组织享有三个方面的国防权利:

   1.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

   2.制止、检举危害国防行为的权利

   3.在国防活动中因经济损失得到补偿的权利

   (二)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

   1.兵役义务

   2.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3.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

   4.保守国防秘密的义务

第三节   新中国国防建设

   国防建设——是指为满足国家安全利益需要、提高国防能力而进行的各方面的建设。

   它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的建设。新中国成立结束了近代中国有国无防的历史,经过60多年不懈努力,中国国防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强大的国防为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强大的保障。

   一、国防领导体制

根据宪法、国防法和有关法律,我国建立和完善了国防领导体制,对国防活动实行高度统一的领导。党和国家对国防的领导是党和国家重要的职能,是国家政权机构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一种表现。正是由于国家对国防领导的这种职能,决定国防领导在组织上具有最高层次性,在意志上具有最高权威性,在内容上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在活动方式上具有严密性等特点。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防领导权由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行使。

1.中共中央的国防领导权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领导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国防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的权利机关,其国防职权是有:制定国防建设、武装力量建设和国防动员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它组成人员,并有权罢免以上人员;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审查和批准包括国防经费预算在内的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国防方面的不适当决定;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国防方面的职权主要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制定国防方面的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审查和批准包括国防建设计划在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国防经费预算在内的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做的部分调整方案,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它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军事法院院长和军事检察院院长;决定同外国缔结有关国防方面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的西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在国防方面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国防领导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国防领导职权主要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发布动员令;公布全国人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国防方面的法律;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在国防方面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有关国防方面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4.国务院的国防领导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的国防领导职权主要有:编制国防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国防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和人民武装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有关工作;领导和管理拥军优属工作和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工作;领导国防教育工作;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的建设和征兵、预备役工作以及边防、海防、空防的管理工作;法律规定的与国防建设事业有关的其他职权。

5.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国防领导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国家军事机关,与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同一机构,负责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其职权主要有: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体制和编制、规定总部以及军区、军兵种和其他军级单位的任务和职责;依照法律、军事法规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武装力量成员;批准武装力量的武器装备体制和武器装备发展规划、计划,协同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会同国务院管理国家经费和国防资产;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国防建设的伟大成就

重视国防和军队建设,是党的四代领导核心的一贯思想。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国防的强弱与国家的安危存亡、兴衰荣辱紧密有关,更与我国近代史上长期饱受列强欺凌的痛苦密不可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60多年间,在党中央、中央军委的领导下,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为保障人民安居、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

1.建立和完善了有中国特色的武装力量领导体制

2.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代化、正规化和革命化建设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3.形成了门类齐全、综合配套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

4.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三、国防建设目标和国防政策

(一)我国国防建设目标

国防建设目标——是指在一个固定的时期内,根据国际形势、周边环境以及国内条件的发展趋势,在已有国防建设的基础上,运用国家的各种条件和力量,在国防建设上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和结果。

国防建设总目标是国家总的建设目标在国防领域的放映,现阶段,我国人民的奋斗目标是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工业、农业、科技和国防现代化,因此,我国国防建设的目标应该是:在本世纪中叶建国100周年时,基本实现国防现代化,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1. 武装力量建设的现代化。

2. 武器装备的现代化。

3. 国防科研生产的现代化。

4. 国防教育的现代化。

5. 国防动员体制的现代化。

6. 国防经济的现代化。

7. 国防建设法制化。

   (二)我国国防政策

   国防政策是国家政策的组成部分,我国坚持走“和平崛起”的道路,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始终把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放在第一位,致力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一个良好的国际和平环境和周边环境。新世纪我国的国防政策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维护国家安全统一,保障国家发展利益

2. 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 坚持独立自主地建设和巩固国防

4. 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

5. 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方针

6. 坚持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任何形式的侵略扩张

四、我国武装力量建设

(一)我国武装力量的构成

武装力量,是国家或政治集团所拥有的各种武装组织的统称。一般由军队为主体,由军队和其他正规的、非正规的武装组织结合构成。通常由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最高领导人统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我国武装力量的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并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设有国防部、隶属于国务院,是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的部门。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它的组织体制,按基本组织结构分为总部体制、军兵种体制、军区体制。

1. 总部体制

2. 军兵种体制

3. 军区体制

(三)我国三大武装力量简介

1.中国人民解放军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3.中国民兵

第四节   国防动员

教学目的:

    掌握国防动员的定义、分类和内容,

    明确国防动员的要求,

    懂得国家如何组织实施国防动员。

一、国防动员的定义

国防动员,亦称战争动员,是国家或政治

集团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统一调动人力、物力、财力为战争服务所采取的措施。

1、国防动员是国家体制。

2、国防动员必须适应战争需求。

3、国防动员必须能够迅速转换。

4、国防动员包含平时准备和战时实施两个方面。

二、战争动员与战争的关系

第一,战争动员从属于战争,并直接为  战争服务。

第二,战争系统又依赖于动员系统的正常运行,而发挥其整体的功能。

 

三、国防动员的意义(功能)

(一)、动员是夺取战争主动权的可靠保障。

(二)、动员是将战争潜力转化为军事实力的杠杆。

(三)、动员是提高国防建设综合效益的有效途径。

(四)、动员是增强国防威慑力量的有效手段。

 

四、国防动员的分类

按规模可分为总动员和局部动员;

        按方式可分为公开动员和秘密动员;

        按战争进程可分为战争初期动员和持续动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规定,我国主要是从动员的规模这一角度,将动员分为总动员和局部动员。

(一)总动员

  总动员亦称全面动员,是国家采取紧急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战争动员。即将全国军事、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转入战时轨道。总动员通常在爆发大规模战争需要举国应敌时进行,时机一般选择在战争初期。决定实施总动员的权限,属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总动员令通常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发布。

(二)局部动员

  国家在部分地区或部门进行的动员。通常是动员部分武装力量和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战争。根据战争的发展,局部动员也可能上升为总动员。决定实施局部动员的权限,属于国家最高权利机关。 

五、  国防动员的内容

 

一、武装力量动员

  国家将军队及其他武装组织由平时体制转为战时体制所采取的措施。通常包括解放军现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以及相应的武器装备和物资等动员。

二、国民经济动员

  国家将经济部门、经济活动和相应的体制从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所采取的措施。目的是充分调动国家经济能力,保障战争的需要。通常包括:工业、农业、物资、交通运输、财政金融、邮电通信、卫生力量等方面的动员。

三、科学技术动员

  国家战时统一组织调整科学研究部门和专家、工程技术人员,从事战争所需科学技术的开发研究所采取的措施。其任务是:开发应用新兴科学技术,利用科研设施和成果,研制先进的武器设备,为军队培养、输送专业技术人才,使军队在战争中保持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方面的优势。

四、人民防空动员

  国家战时发动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袭所采取的措施。其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动员社会力量,进行防空设施建设,组建防空专业队伍,普及防空知识教育,组织隐蔽疏散,配合防空作战,消除空袭后果。

五、政治动员

  国家从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发动人民和军队参加战争所采取的措施。目的在于激发全体军民的爱国热情,动员军队英勇作战,动员人民踊跃参军参战,努力增加生产,厉行节约,全力支援战争。

 六、  国防动员的准备与实施

  (一)、动员的准备

  1、健全和完善动员体制,打牢动员的组织领导基础

  健全动员体制,首先,必须健全和完善动员领导机构;其次,要健全完善战争动员的法规、制度;第三,必须制定科学完善的动员计划,并将其列入国家基本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

2、发展国家经济建设,打牢动员的物质基础

  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努力积蓄和发展战争潜力。同时,国民经济建设必须随时考虑到动员的需要,必须具备转入战时体制的能力。

3、搞好后备兵员储备,打牢兵员动员的基础

  民兵、预备役是常备军的后备兵员,也是战时动员的组织基础。应在继续抓好定向征补、登记统计、平时组训的同时,着眼未来合同作战特点,扩展专业技术兵储备量。

4、发展科学技术,打牢科技动员的基础

    要建立平战结合的科技动员基础,加强科研设施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精干的军事科研队伍,开发研制新式武器装备;储备具有国防科研能力的人才、设备、工艺和技术,平时为经济建设服务,战时为战争服务。

5、加强人民防空建设,打牢人防动员基础

    要制定和完善人民防空法规和各种防空动员计划;加强防空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物资和防空器材;对人民进行防空知识教育;组建防空专业队伍,进行必要的防空演习和训练。

6、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打牢动员的思想基础

    通过教育,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激发爱国热情,使之积极支持和参加国防建设;教育广大青年平时积极应征服兵役,参加民兵、预备役训练,战时踊跃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二)动员的实施

  动员实施的时机

  要依据国际战略环境、敌国战争准备的变化和兵员动员工作的特点来确定兵员动员的时机。为准确把握动员时机,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预测,把握趋势;

二是加强战略侦察,做到知已知彼;

三是综合分析,果断决策。

动员实施的基本方法

一、是国家发布动员令,宣布全国或部分地区、某些部门转入战时状态。

二、是调整和加强动员机构。要调整扩大动员机构,加强动员机构的力量,赋予动员机构较高的职权。

三、是修订战时动员计划。要以国家发布的动员令和最高统帅部的战略战役计划为依据,以满足部队动员需要为目标,对平时制定的计划进行修订。

四、是落实动员计划。负有动员任务的地区、部门和行业,应根据修订的动员计划,迅速转入战时体制。地方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上级下达的动员任务,积极实施动员计划,落实各项动员措施。

七、国防动员的要求

(一)动员速度要快

高技术局部战争突发性、速决性不断增大,可供动员利用的时间越来越短。只有快速完成动员任务,才能获得先机之利。

(二)动员数量要多

 高技术战争中,作战物资处于高强度、高速度的消耗状态,客观上要求有足够的动员数量。必须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动员准备,打牢基础,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为战争提供充足的保障。

 

(三)、动员质量要高

 战争的现代化程度越高,参战的军兵种越多,专业技术兵比例就越大,对动员的整体质量要求就越高。质量重于数量,已成为高技术局部战争动员的基本要求。

(四)、全面筹划,整体协调

 动员工作涉及到整个国家的各个方面,内容和范围十分广泛,且互相关联、制约。因此,动员工作必须全面筹划,整体协调,才能适应现代战争的需要。

(五)、动员要力求隐蔽安全

 现代侦察手段十分先进,敌人也必然要依仗其先进的技术装备,对我进行侦察和破坏。因此,在组织实施动员时,应力求做到隐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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