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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民健身日”活动的通知

2018-9-13 15:44| 发布者: 战友之家| 查看: 12501| 评论: 0

摘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各体育社团:  今年8月8日是全国第10个“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全民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各体育社团:

  今年8月8日是全国第10个“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有关要求,现将我县开展2018年“全民健身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在8月8日前后掀起全民健身活动热潮,使“全民健身日”深入人心,推动广大群众行动起来,人人健身、天天健身、科学健身。

    二、活动原则

  (一)以民为本。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便民惠民”,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紧紧围绕群众身边,突出地方特色。

  (三)注重实效。淡化仪式、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在活动内容上下功夫。

  (四)广泛参与。扩大“全民健身日”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组织群众身边的各类全民健身活动,让全体人民动起来,营造浓郁的健身氛围。

  三、活动主题

    新时代全民健身动起来。  

    四、活动时间

  2018年8月8日是星期三,为方便全体群众参与,8月4日~12日为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间。各镇(街道)、各行业、各单位可以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空范围。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为让“全民健身日”真正成为全县人民的节日,在全县掀起全民健身高潮,各相关单位要广泛组织全县范围的全民健身体育活动,扩大全民健身日的知晓度,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热情,让体育健身逐渐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各体育社团组织应组织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活动。

  (二)县体育局开展重点示范活动:

  1.县级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8月8日全天,海盐县体育馆、海盐县游泳池(室内池、室外池)、县体育中心网球场免费向社会开放。具体开放办法详见海盐文体微博、微信和海盐发布公告。

  2.加强全民健身科学指导服务。在8月8日前后,将选择广场舞、游泳、太极拳、瑜伽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作为重点健身公益培训项目。

  3.继续开展以“双拥杯”篮球赛为形式的军民交流活动。通过举办“双拥杯”篮球竞赛,促进军地双方的交流,密切军政军民之间的关系,为篮球爱好者提供交流和切磋球技的良好平台,全方位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

  4.结合八月份“全民健身日”,开展《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其它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日”活动,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时要崇尚简朴、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力戒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二)有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共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前后一周向公众免费开放,并将开放措施提前在社会上进行公示,为群众健身提供条件;鼓励和支持其它各类体育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体育健身场馆,吸引更多人群就近、就便参加健身活动。 

  (三)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和引导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学校体育教师和体育院校学生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利用丰富的体育专业技术知识,向广大群众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针对贫困家庭、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资助、免费或优惠的健身体验活动。

  (四)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模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围绕“新时代全民健身动起来”主题,形成宣传“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健康中国建设的高潮。  

  (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举办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活动规模、参与人群特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对活动场地、设施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六)请于8月15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全民健身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活动名称、参与人数、效果、音像图文资料等)通过OA系统报送县体育局体育科。

 

海盐县体育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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