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心网|军人|退役|人才|求职|招聘|征婚|交友|教育|公文|战友|军官|兵心

兵网荐保密教案:定密与保密制度

2012-2-1 12:07| 发布者: 兵网| 查看: 5166| 评论: 0

摘要: 定密与保密制度三台县国家保密局 唐瑞荣内 容一、国家秘密范围和密级二、保密制度一、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新《保密法》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共12条。主要规定了涉密事项范围和密级范围,定密工作体制,定密 ...
可预见保密期限的,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已经对某些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做出了特殊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执行。
不可预见保密期限的,按照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来确定。
不能确定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4、知悉范围的确定?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本条按照工作需要和最小范围的原则来确定知悉范围,并把知悉范围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在管理国家秘密的过程中,要坚持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知悉国家秘密,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5、国家秘密如何标识?
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本条规定了,在确定了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后,应该按照国家秘密标识的规定,做出标识。
纸介质国家秘密的标注:机密★10年
磁介质等国家秘密也要做出国家秘密标识,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识。
体现了国家秘密标识的专用性、法定性。
6、“不明事项”或“争议”解决?
第二十条 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7、如何变更?
第十八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第一款规定国家秘密变更的内容、条件和主体。
变更内容指的是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变更的主体既可以是原定密机关、单位,也可以是其上级机关、单位。
变更的条件 情况的变化,是指该事项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或者定密时所依据的保密事项已作调整。
第二款规定国家秘密变更通知。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机关、单位和人员。原密件上要做出变更后的标志。
8、如何解密?
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机 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 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 关决定。
自行解密。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审查解密。根据情况的变化变更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等,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履行解密程序。
改变了一密定终身,只定不解的做法,减少了保密成本,有利于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
本章小结
定 密工作是产生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也是保守国家秘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定密工作是有定密权的机关、单位法定的职责,也是法律赋予 定密责任人的责任。新《保密法》规定,定密不当,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因此,机关、单位的定密责任人应当认真学习相关的法 律法规知识,掌握定密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定密工作。
目前,在定密的实际工作中,仍然有定密不准确、定密范围过宽,定密随意的问题,希望通过保密法的学习,进一步掌握定密的方法。随着保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定密规范的陆续出台,定密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准确。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