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是使用频率较高的公文,其主要特点是兼具规范性与领导指导性。决定可针对反复发生的普遍性事务,反复适用,在较长的时间范围内规范人们的行为,可作为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表现形式,但在实际工作中更多地用于记载与传达领导指导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的决策,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是领导指导工作的准则。在结构格式方面与规范性文件差别明显。 决定的结构包括: (1)标题。写明发文机关、事由与文种。 (2)正文。一般由制发文件的依据、决定事项与执行要求三大部分组成。在文件中的结尾要提出要求,发出号召或说明有关事项。 (3)发文机关与成文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