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军民融合,拓展军事投资渠道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战争形态的变化,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成本大为增加,对军费的需求也是成倍地增长。因此,世界各主要国家无不致力于拓展军事投资渠道,扩大国防投资来源,以节约国家政府投资,弱化国防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坚持国家主导、制度创新、市场运作、军民兼容原则,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充分依托和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国防实力和军事能力,大力推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满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需要的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体系。”这为拓宽军事投资渠道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策指导。 一要鼓励更多民企参与国防工业的研发、生产。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鼓励私人企业参与国防工业,民用经济通过技术创新拥有提高成本效率以及研发尖端科技的能力,特别是在信息技术、电子和通讯等快速发展的领域,这是传统的国防工业所不具备的。未来应按照“小核心、大协作、寓军于民”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国防科技工业产业结构,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国防产品的研发、生产。 二要坚持经济建设贯彻国防需求的方向。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和海洋、空天、信息等关键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和共享力度,完善政策机制和标准规范,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要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规划纳入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国家科技研发投入为例,《规划纲要》提出要将“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2010年的1.75%增加到2015年的2.2%,累计增长0.45个百分点,相当于当前军费规模的约三分之一。实现科技研发投入的军民融合将大大拓展军事投资的来源渠道。 三要稳步推进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继续推进军队保障方式的社会化,实现保障模式的规模扩张型向动员潜力型转变。努力将社会化的层次由依托军与民两方面的协商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次,将社会化的途径由单一向多样化发展,将社会化的程度由军民行业“模块化”对接深化到融为一体,逐步建立起“骨干在军、主体在民、市场运作、依法保障、功能互补、效益共生”的平战结合、有效运行的社会化保障体制机制。要构建更广范围的社会化保障体系,按照全面建设现代后勤的要求,稳步推进以生活保障、通用物资储备等为重点的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形成与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体系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建立军民结合的军事物流体系和军地一体的战略投送力量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