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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网兵学谋略:慎战全胜 战后修功

2012-6-22 10:42| 发布者: 军人创业| 查看: 1734| 评论: 0

摘要: ——孙武“仁”的思想与战争法的运用 孙武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社会变革日趋剧烈、战争规模日益扩大的时代。战争指导者在复杂的战争环境中,逐步认识到“诡诈”是战争指导的本质特征,于是,孙武突破了春秋前期以前崇 ...


    二、“全胜”与约束作战手段
    孙武的“仁”,也体现在他关于“全胜”的论述中。所谓“全胜”,即“不战而屈人之兵”,就是不经过直接或激烈的交战而使敌屈服于我方的意志,使我方和敌方都得以保全,使战争取得圆满的结果。孙武主张在不得已进行战争时,要对作战手段进行限制,对敌人力争“全国”(使敌举国完整无损地降服),不能“全国”就“全军”,不能“全军”就“全旅”,不能“全旅”就“全卒”,不能“全卒”就“全伍”;“破国”、“破军”、“破旅”、“破卒”、“破伍”为不得已。即使是对敌之一伍,也要力争“全”而不“破”,最大限度地减少敌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力求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理想境界。可见,孙武“全胜”思想的精髓,就是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军事利益。孙武将“全胜”思想作为指导战争的最高原则,将“兵不顿而利可全”作为战争追求的最高目标,这也体现了孙武在具体的作战指导上对“仁”的理想的追求。在孙武看来,在战争中实现“仁”,就应尽量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战争胜利。比如孙武提出的“用间”问题,表面上看起来是讲究诡诈阴谋的不仁之术,但孙武认为,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武器性能的改善,战争也越来越趋于残酷,“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而“用间”则可以减少物资的消耗和人员的伤亡,因而成为重要的战术法则。反之,不懂得“用间”,单纯依赖战场上的拼杀或实力较量,只能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更多的损失甚至灾难,这恰恰是违反了“仁”的原则,是“不仁之至也”。孙武把“诡道”、“用间”作为实现“兵不顿而利可全”的“全胜”目标的手段,因而“诡道”也被赋予了“仁”的内容,“非仁义不能使间”。
    可以说,孙武是较早论述人道需求与军事必要矛盾关系的军事家,他在把握和处理现实的战争问题时,把“仁”的原则,作为一种制胜手段,主张在作战行动中既要坚持“仁”的道德理想,避免和减少“用兵之害”,又要最大限度地谋求战争胜利,尽获“用兵之利”。尽量争取二者兼得,不得已时,则弃“仁”而取胜。
    孙武在作战指导上这一现实和灵活的态度,对我们研究如何在作战行动中运用战争法,仍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近代以来,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核武器的出现对人类的生存提出了严峻考验,在战争尚无法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如何减少战争的损失和毁伤就成为人们必须认真面对和思考的问题。战争法的产生正是人类对战争趋利避害的结果,它不否定正义战争存在的合理性,但又通过种种规则,强调“人道主义需求”与“军事需要”之间的平衡。但战场情况瞬息万变,战争法规范也很难解决所有战争问题,这样“人道主义需求”与“军事需要”之间的平衡就存在很大的自由度。事实上,在现代战争条件下,所有国家实际上都是以本国的根本利益为准绳,以国家政策为指导,确定其对战争法的态度、实施方法和手段的。如果背离战争的基本规律来运用战争规范就会妨碍军事斗争,甚至导致战争的失败。自战争法产生之日起,战争中弃“人道主义需求”而满足“军事需要”甚至违法作战的情况就从未杜绝过。比如,根据战争法的规定,在作战中应区分平民与武装部队、军事目标与民用物体,禁止不分皂白地攻击,以保护平民,避免平民生命受伤害,平民物体受损失。但在科索沃战争中,北约在打击南联盟军事目标未达预期目的之后,便大肆扩大空袭范围,使南斯拉夫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巨大损失。美国在伊拉克战争中袭击平民目标的行为就更为频繁。
    可见,古代的“仁”与现代的“人道”都是战争的理想,而制胜才是战争的根本。因此,我们应吸取《孙子兵法》的智慧,从制胜之道去理解和运用战争法。要着眼于国家的根本利益和军事斗争的基本规律,以我为主体,以战争法为手段,主动运用战争法,反对和防止把手段当成目的,盲目、被动、死板地套用战争法,画地为牢,损害我方利益,损害国家根本政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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