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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政务公开简报 第一期

2011-4-27 06:31| 发布者: 军人创业| 查看: 1548| 评论: 0

摘要: 新安县 党 务 政 务 公 开 快速 透明 高效 为民 便民 利民 本 期 要 目 新安县召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 县委书记王敬林在党务政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新安县党 ...
新安县
 
 
快速 透明 高效
   为民 便民 利民
 
 
本 期 要 目
 
新安县召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
县委书记王敬林在党务政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08年10月20日
〔2008〕第1期
(总第1期)
 
 

编印: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热线:67286515 邮箱:xdf.df@163.com
 目   录

 
【工作动态】
新安县召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3
中纪委将新安县确定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5
新安县广电局认真贯彻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6
【领导讲话】
县委书记王敬林在全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7
洛阳市纪委农村党风室主任王龙钦在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3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娄卷明在全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
【工作制度】
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31
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44
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59
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66
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70
【工作动态】
 
新安县召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
市纪委农村党风室主任王龙钦 县委书记王敬林分别作重要讲话
 
    2008年10月15日上午,新安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了《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市纪委农村党风室主任王龙钦、县委书记王敬林分别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县长张生伟主持。
新安县县委常委和四大班子其他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各乡(镇)、县直委局、县属企业及公用事业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等。
会议共有五项议程:一是由县委副书记莫中厚宣读《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孝峰宣读《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三是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娄卷明同志讲话;四是市纪委农村党风室主任王龙钦讲话;五是县委书记王敬林同志作重要讲话。
会议还下发了《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等文件,对全县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制度、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娄卷明在讲话中,就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公开内容和具体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市纪委农村党风室主任王龙钦讲话,分析了当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面临的形势,强调了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提出了新安县在党务公开工作中应该明确的定位,为我县下一步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县委书记王敬林在讲话中,深入地阐述了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强调了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原则和主要措施,表明了县委对开展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坚定决心。
为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县长张生伟要求:一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参会人员要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力求使每一个干部职工了解党务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形式,使党务政务公开做到入脑入心。二要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根据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研究制定本单位本系统进一步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三要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创造工作经验,争取在全市、全省、全国成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示范单位。
   通过这次会议,全县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了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工作自觉性,也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和职责,强化了工作措施,为我县全面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注入了强劲动力。
 
中纪委将新安县确定为党务公开
工作联系点
 
近日,中纪委在全国选择35个单位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河南省一共有两个联系点,一为洛阳市新安县,一为南阳市宛城区溧河乡。
中纪委要求,各联系点要在党务公开工作中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加强制度建设,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切实发挥先行示范和信息反馈作用。
省委、市委高度关注新安县的联系点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应安专门对新安县县委作出批示,要求新安加强党务公开工作,在全市发挥示范作用。
 
新安县广电局认真贯彻县党务政务
公开工作会议精神
 
10月17日上午,广电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贯彻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会上学习了我县关于党务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文件,共同研究了广电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题负责此项工作;二是要求各部门及时报送涉及党务政务公开内容的相关材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时整理、更新、报送;三是要求宣传部门做好我县党务政务公开的宣传报道工作。(新安县广电局)
 
 
 
【领导讲话】
 
在全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书记 王敬林
(2008年10月15日)
 
同志们:
  今天, 我们召开全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对我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统一认识,明确目标,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下面我重点就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一)党务政务公开是实现科学、民主和依法执政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能力,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就是要搭建一个党委政府和党员、人民群众平等交流的平台,更多地吸引党员群众对党委政府决策工作的参与,变关起门来讲公正、求科学,为敞开门来听意见、作决策,使党委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党务政务公开就是要破除党务政务工作的封闭化,增强党委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将党和政府的主张变为人民的意志,开辟和创造民主政治的新途径,实现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和国家管理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使党委政府工作更加民主。党务政务公开就是要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和党政领导干部置于广大党员、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下,搭建监督平台,畅通社会对各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渠道,使干部能按照党的纪律和执政为民的要求,加强自我约束,真正为人民谋利益,真正依法行政。
  (二)党务政务公开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施党务政务公开,是开放和延伸党内民主,着力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交流的环境,增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和人民群众更好地发挥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切实把党内民主、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用民主的方法解决执政中的若干问题,推动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
  (三)党务政务公开是党委政府统揽全局的重要抓手。由于发展过程中矛盾和困难问题多,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积累,群众疑虑多、猜疑多,有的甚至不理解不支持,通过党务政务公开就是要让党委政府的工作由封闭走向透明,让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全面了解,促进群众关心和不放心的问题得到解决,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感、信任感和归属感。这样也为党委政府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实践告诉我们,群众不了解,你的发展思路再好,他们也会有些看法,要说支持就更难了;如果通过一定形式让他们知道你的决策,即使你的工作遇到了难处,他们也会最大限度地理解和支持。
  (四)党务政务公开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而脱离群众,则是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密切联系群众就是要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一切为群众着想;就是要解决群众最急、最难、最希望解决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党务政务公开就是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干部工作表现告诉群众,用群众公认这把尺子和群众监督这个手段,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不断完善我们的执政方略,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作出符合群众意愿的决策,让群众真正享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让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当家作主的光荣和自豪,从而更加拥护党的领导,支持党的工作。
  二、把握原则,注重实效,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一)党务政务公开要坚持原则性。必须坚持依纪依法、客观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要求,有序推进。既不能无原则地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泄露党的秘密,也不能随意缩小范围甚至不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要本着既保障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又要有利于促进工作开展。
  (二)党务政务公开要力求实效性。党务政务公开不能搞“花架子”,不能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要始终把党员和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标准,增强党务政务公开的实效。要一切为群众着想,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要着力解决群众意见最大、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三)党务政务公开要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当前全县正在开展“新解放、新崛起、新跨跃”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要充分利用大讨论活动,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公开内容和要求等,作为大讨论活动学习讨论的内容,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转变执政理念,提高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自觉性,切实使党务政务公开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成效的有力手段。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县委成立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通过有效的方式,保证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要认真学习《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结合各乡镇、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应该公开什么、什么时候公开、以什么形式公开”等,注意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使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统一认识,端正态度,破除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能公开的思想障碍,带头执行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解决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对推行公开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或在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同志们,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公开工作成为群众拥护、党员满意的阳光工程,为构建和谐新安,推动新安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在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洛阳市纪委农村党风室主任   王龙钦
2008年10月15日
 
同志们:
今天,能够来新安参加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我非常高兴。首先,我代表市纪委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在洛阳市县级召开专题大会安排部署党务公开工作,新安县是第一家,为召开这次会议,新安县委县政府进行了精心准备,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县里有关领导还多次到市纪委向刘应安书记汇报请示,充分表明新安县委县政府及县主要领导搞好党务政务公开的政治勇气和工作决心,我预祝新安县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方面敢于开拓,勇于创新,早日取得卓越成绩。
因为政务公开工作我们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做法,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新举措,下面,我就重点围绕党务公开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党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把党务公开作为党的组织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根据中央的这一精神,近几年来,不少地方开始进行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当前,一些地方的党务公开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上讲党务公开工作目前仍然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要想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就必须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群众关注度增加,要求标准日益提高。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和党员干部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党务公开越来越关注,对党务公开工作标准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就目前情况看,虽然一些搞试点的地方都出台了相关文件,对公开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具体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事项不统一、内容单一、党员群众真正关心的事项公开不够等问题,与广大党员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如何既满足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需要,又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既倾听党员呼声,又了解群众意见,应是下一步工作中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是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主动性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务公开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党章》中明确了“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等具体规定出来之后再抓也不迟;有的认为是公开就“限制自由”,思想上有顾虑,不愿、不敢公开;有的认为有政务公开就行了,党务工作主要是党内事情,没必要公开;有的认为党务公开只是“走形式”,不必太认真,等等,这些思想和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深层次推进难度加大,缺乏有效的体制和机制。党务公开工作要深入推进,必然触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因此公开的难度会越来越大。同时,从领导体制和制度建设上看,党务公开工作是自上而下的改革,目前很大程度上仍然取决于地方或部门领导的执政理念和民主意识,缺少使其具有持久生命力的刚性制度。在工作机制方面,党务公开必须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在一些部门和地方主要领导对党务公开统筹考虑较少,而机关党组织或某个党委部门又难以独立承担党务公开的重任。因此,如何使党务公开工作不因人的主观意志而变化,真正体现出制度应有的“刚性”;如何建立党委统筹协调、一级抓一级的管理机制,防止出现“一阵风”现象,是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现持久公开的关键。
    希望新安县在今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能够根据外地试点工作中面临的这些形势和问题,积极研究对策,采取得力措施,避免走弯路。
    二、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几个关键环节
    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关键是要提高党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建立起符合实际的党务公开运行机制和制度保障体系。
    第一,科学确定公开内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在公开内容方面,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以外,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都必须公开。要认真研究,科学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做到标准统一、内容全面。你们县制定的《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内容很全面,但这还只能算是目录,因为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每个阶段的工作事项不同,需要各单位在公开时进一步具体化、细化。
    第二,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党务公开的灵活性。要针对不同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召开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局域网、党员活动室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在党外公开的,可以通过党务公开栏、新闻媒体、互联网、电子屏幕等形式进行公开。县级机关的党务公开,可以在机关大院内和主要街道选择合理位置设立公开栏,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屏幕等载体进行公开;乡镇应主要采取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行政村、居委会可以在村务公开、居务公开的基础上,充实党务公开内容。
    第三,规范公开程序,增强党务公开的严谨性。党务公开涉及党的组织建设和重大决策,因此不能随意公开。要建立和健全党务公开的审批机制和反馈机制,公开前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经主要领导把关后进行公开。公开期间,要注意收集各方面的反映,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予以公开。
第四,健全公开机制,增强党务公开的长效性。党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如果作风漂浮、抓抓停停、遮遮掩掩,不但群众会反感,而且可能会使这项工作流于形式。各级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要把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长期制度去落实。
三、新安县党务公开工作的定位
今年,中纪委确定了35个省、市、县、乡、村不同层次的党组织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要求这些联系点在党务公开工作方面同中央加强工作联系和信息报送。新安县是河南省两个联系点之一。省委、市委对联系点工作非常重视,省市领导不仅希望联系点能够及时向中央上报工作信息,而且希望联系点能够报送先进典型和经验类的信息,这就要求联系点不仅要成为工作信息联系点,而且要成为工作示范点。我想,这就是新安县在党务公开工作方面要给自己的一个定位。
市纪委刘应安书记对新安县的党务公开工作特别关注。在中纪委关于联系点的通知上专门给新安县做出批示:“作为中纪委的联系点,望你们在推进党务公开方面创造经验。一是加强党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二是党务公开要经常化、规范化,全面推行,覆盖各个层次各个单位;三是要不断创新,不断总结提高,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扎实开展。”前几天,刘书记在看《中国纪检监察报》时,看到一篇报道浙江杭州一个区的党务公开工作的文章,刘书记当即就在报纸上批示:“请农廉室通知新安县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认真学习本文,抓好联系点党务公开工作,为全市树立示范。”为全市树立示范,这是刘书记对新安县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这更应该是新安县在党务公开工作中给自己的一个定位。
所以根据这个定位,新安县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要抓住三点:一是要抓好基础,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扎扎实实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二是要抓出特色,要敢于创新,公开的领域要大胆拓宽,公开的形式要灵活多样,不但基础扎实,而且亮点突出;三是要抓出经验,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做好理论研究和工作总结,把好的做法形成经验材料,为中央决策提供依据,为外地树立榜样。
今天新安县对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下一步的重点就是落实。我相信,在今天在座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新安县的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一定会取得突出成绩,使新安成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示范。
 

在全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娄卷明
(2008年10月1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委、市纪委要求,全面安排部署我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对于加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预防腐败,增强党政机关的执政能力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日,我县被中纪委列为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联系点,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应安专门为此对我县作出批示:“作为中纪委的联系点,望你们在推进党务公开方面创造经验。一是加强党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二是党务公开要经常化、规范化,全面推行,覆盖各个层次各个单位;三是要不断创新,不断总结提高,以党务公开带动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扎实开展。”这充分说明市委、市纪委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所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新命题,程序性强,工作涉及面广,党员群众比较关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稳妥有序地推进。在整个公开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要坚持服务发展的原则。就是要紧紧围绕新安改革发展大局,把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作为重点,把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作为关键,通过开展党务政务公开,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要坚持依法依纪的原则。公开工作必须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它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既不能以保守党的秘密为由,拒不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也不能对党内一切事务都予以公开,使党的秘密外泄,要确保这项工作依法依纪、规范有序地进行。
三是要坚持真实公正的原则。在党务公开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努力做到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可信,便于群众监督,结果公平公正。
四是要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公开过程中,要把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行之有效、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公开。要以有利于党员群众监督为根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增强公开工作的实效。
五是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党务政务公开是一项重要性、长期性的工作,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既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又要科学安排、规范操作,确保这项工作快速、健康、有序地推进。
二、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
首先要准确把握公开内容。党务公开不是“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而必须是“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它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公开。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紧紧围绕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重点内容进行公开:一是全局和中心工作。主要包括: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二是思想政治建设。主要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等。三是机关和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干部的考察、推荐、选拔、使用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四是作风建设。主要包括:贯彻“两个务必” 和 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五是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各项工作制度规定、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六是本地、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它事项。
其次,要据实确定公开形式。要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适宜对内公开的,可通过单位内部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要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方便群众、便于操作的原则,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幕、有线电视、广播、报纸、设置公开网站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各乡(镇)、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选择并创新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县直部门可利用公开栏、电子屏幕、互联网等载体进行公开;乡(镇)可采用公开栏、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行政村、居委会可在村务公开栏的基础上,充实党务公开的内容。
第三,要有效规范公开程序。在公开程序上,要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应事先由各部门、各单位提出,县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由职能部门或所涉及的个人提供,先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公开期间,要注意收集社会反映,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要确定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必须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党务政务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实践的观念,创新的意识和改革的精神。各单位要在实践中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拓展视野,总结经验,深入扎实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中,要着重处理好这样几个关系:
一是稳妥与积极的关系。公开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积极稳妥。“稳妥”就是逐步深入、稳步推进。但在“稳妥”的前提下,还必须“积极”,就是在工作中要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地抓好落实。一方面要自加压力,尽量提速,多创特色,多出经验;另一方面要精心筹划,合理安排,稳步推进,确保实效。
二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开展公开工作,内容和形式都很重要。关于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县委下发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作了明确的规定,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落实。但在具体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既要防止重形式轻内容,出现公开内容假、大、空等形式主义的问题,又要防止形式单一、千篇一律,公开效果不明显的问题。要因地制宜,根据公开单位的实际,确定公开形式。比如,县直部门的公开对象主要是机关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又有近年来开展办公自动化建设的基础,采取局域网等形式就比较符合实际,效果也好;而乡镇的公开对象主要是乡镇工作人员和普通村民,又受到经济承受能力和办公条件的限制,采取公开栏形式,既节约经费开支,又为群众喜闻乐见。要因事制宜,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的形式。比如,不适宜向社会普遍公开的内容,就要通过局域网、会议、文件等形式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开;必须向全社会公开,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知情了解、参与监督的,就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公开。
三是自律与他律的关系。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是党务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领导干部住房、用车、配偶子女从业、拒收礼品礼金及重大事项报告等问题。有的同志可能认为,这些事情属于个人隐私,自己注意就行了,不一定要公开出来。这种认识是不对的,领导干部既然行使的是公共权力,就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的义务,而且从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来看,执行廉政规定,仅仅靠领导干部“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反腐败,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这里的监督,实际上就是一个“他律”的问题。实行党务政务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通过监督,帮助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以“他律”促“自律”,正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最大的关心。
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必须在加大落实力度上下功夫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县委成立了由县委王书记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好全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在抓好本部门公开工作,做好示范的同时,也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全县公开工作健康发展。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按要求扎实开展工作。
二是要特别重视载体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最终都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来反映。从我县当前的实际看,公开栏应该是最实用、最有效的公开形式,有利于党员干部群众监督。因此,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公开栏作为载体建设的重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制作公开栏,使公开载体真正发挥作用。同时,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局域网等现代化载体进行公开。在公开工作中,无论采取哪一种公开形式,都牵扯到一个资金投入的问题。由于各单位的财力状况不尽相同,有的单位确有一定的困难,但是在“硬件”建设方面,该投入的还是要投入,因为这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希望各乡(镇)、各单位既要算经济帐,又要算政治帐,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必要的经费投入。
三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公开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认真审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公开方案,报告公开情况,同时负责对公开的形式、内容及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注重反映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反馈和认真办理他们提出的建议和问题。党委政府各部门要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的公开负责。要把公开工作作为对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标准明确化、考核环节具体化、责任追究严格化。考核结果要与领导干部的评先、创优、奖惩挂钩,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对推行公开工作不力,群众反映不好的领导干部要严肃教育;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拒不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或在公开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要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切实维护党的形象,取信于民。
四是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必须要有一套规范、实用的制度作保证。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建立健全以下九项制度:聘请监督员制度、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党务政务预公开制度、督查落实制度、责任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经常性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长效管理制度。全县各单位要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公开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强化领导体制,努力建立长效机制。
五是注重营造舆论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开展党务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方式方法,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调动和发挥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特别是要注意把宣传工作做到基层,做到党员干部群众中去,让党员群众在了解中参与,在明白中监督。要及时报道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挖掘推广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宣传,带动和促进全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志们,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全新的探索和实践,既需要抓好当前,更需要立足长远,坚持制度规范、机制创新,实施长效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解放思想,凝聚合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工作制度】
 
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新安县委  新安县人民政府
新发〔2008〕41号
(2008年9月25日)
 
为了确保全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全面深入地进行,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的指导思想
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发展民主,加强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对党政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要与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当前开展的乡镇职能转变、机关作风转变相结合,与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为推动新安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公开的原则和任务
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改革创新、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重点抓好三项任务:一是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二是县乡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抓好村务公开、企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工作。通过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强化领导体制,促使各个公开协调并进,整体推进,从而增强各级党政组织办事的透明度,更好地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一) 主要内容。凡属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乡镇、本单位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向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公开。
1、县委县政府公开内容: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电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全县党政机关组织设置及党员干部分布情况;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过程以及出台的有关决定、意见等文件;县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重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县委县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干部任免、公务员录用及就业岗位信息情况;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违规违纪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等。
2、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的内容:本单位党政组织设置和党员干部分布情况;本单位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以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和时限等;本单位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情况;本单位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财务收支、职称评定、评选先进等群众关心的事项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党政领导班子分工及主要职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干部管理及违纪党员处理情况;党员发展和党费缴纳情况;干部的考核、选拔、管理、使用情况;对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
3、乡镇公开的内容:除上述县直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外,乡镇还要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农村经济发展计划及产业开发情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精神的落实情况;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土地征用、计划生育、退耕还林、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救助款物发放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群众信访举报突出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4、企业公开的内容:在参照上述相关内容的同时,企业要按照本单位的实际和工作特点,对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招投标、产供销情况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调资、集资建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公开;对企业的财务收支、劳动用工、干部聘用、出差费用、招待费用、捐款等事项进行公开。
5、村级公开的内容: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设置及人员分工情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村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党员结对帮扶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各类先进评比情况;土地征用和补偿资金使用、计划生育指标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付、宅基地指标审批、救灾救济救助款物发放到户等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 主要形式。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要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设置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类版块进行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公开栏。县委各部门都要设立专门的党务公开栏,其它单位可把党务公开栏与政务公开栏合并。党务政务公开应以固定的公开栏形式为主,公开栏版面设置力求科学、灵活、实用,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公开栏可设在机关大院、门厅、广场、街道等醒目的地方,便于党员群众了解监督。
2、服务窗口。单位开办了服务窗口且已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的,要在调整完善现有政务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充实、增加党务公开内容。
3、会议、文件。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质询听证会等形式公开;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公告、宣传资料等文字载体公开。  4、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有条件的乡镇、单位可设置电子屏幕,建立党务政务公开网站,开辟专栏等,加强公开的载体建设。窗口单位要购置安装电子触摸屏进行公开。
5、其它形式。各乡镇、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选择并创新有效的其它公开形式。
四、公开的程序
各乡镇、各单位对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先由本乡镇、本单位党组织提出并讨论确定后,报县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公开(审批表见附件1);各村(居委会)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先由本村(居委会)提出意见后,报乡镇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所有公开内容都要注重时效性,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务政务公开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一规范进行。各乡镇、各单位都要把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当作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
各乡镇、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二) 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各单位都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同政务、村务公开和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全面安排,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按步骤整体推进。
 (三) 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提高参与度。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制作宣传标语、办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 严格工作责任。各级党政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各乡镇、各单位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认真审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公开的形式、内容及具体实施情况的督查检查,并注重党内外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反馈和认真办理他们提出的建议和问题。
 (五) 发挥职能作用。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抓好本单位和联系点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各乡镇、各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与县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汇报反映工作动态,做到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分阶段做好工作总结。
 (六) 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公开工作需要,配置必要的硬件设施,包括公示牌、电子屏幕、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网站等;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意见箱,公布党务政务公开电子邮箱和电话,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建立党员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收集和归类整理开展党务政务公开的各类资料。县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编发工作简报,推广典型,通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健全制度保障。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建立健全以下九项制度:
1、聘请监督员制度。县委、县政府聘请由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离退休老干部等人员组成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全县各级党政组织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各级党政组织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2、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政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3、党务政务预公开制度。各级党政组织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要将公开初步方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根据意见和建议,进行必要的调整,在此基础上及时进行公开。
4、督查落实制度。各级党政组织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期不定期地对所属基层单位进行督查。对好的典型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批评,及时督促改进。
5、责任考核制度。各级党政组织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标准明确化、考核环节具体化、责任追究严格化。考核结果要与领导干部的评先、选优、奖惩挂钩,增强考核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6、责任追究制度。对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或在党务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取信于民。
7、 经常性工作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同时要设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登记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建议收集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建议办理登记册》等相关簿册,将有关内容逐项登记,归档备查,确保该项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8、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创造经验,及时、准确地向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单位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动态和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每月不少于2篇。
9、长效管理制度。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要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公开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强化领导体制,努力建立长效机制。
 
附:1、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审批表
2、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附1:
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内容审批表
党务政务公开单位
 
党务政务公开的时间
 
党务政务公开
的时限
 
党务政务公开的方式
 
党 务 政 务 公 开 的 内 容
 
申请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2:
 
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敬林    县委书记
副组长:张生伟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莫中厚    县委副书记
        侯占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娄卷明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孝峰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胡登军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成  员:赵曙光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高  琳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法军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孔新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捍卫    县纪委副书记
武文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文生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  维    县纪委常委
王智泉    县纪委常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一楼县纪委农村党风室,陈法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细则
 
中共新安县委  新安县人民政府
新发〔2008〕42号
(2008年9月25日)
 
为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和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切实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范围
党务政务公开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委、县政府;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县直各单位党委(工委)、党组、总支、支部;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居委会)及村(居委会)党组织。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政务工作内容均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公开。
(一)县委、县政府公开内容
县委党务公开内容:
1、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工、主要职责和联系电话;  2、全县党组织设置及党员构成分布情况;
3、县委年度工作目标、发展规划等。
4、重大事项情况:包括县委出台的有关决定、意见等文件,重大决策、思路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5、干部任免情况,包括公推、公选及干部任前公示等;
6、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包括评比条件、范围、初定名单及最后确定名单情况;
7、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包括违规违纪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
8、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
县政府政务公开内容:
1、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县政府重大决策过程以及出台的政策;
3、县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4、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及就业岗位信息情况;
5、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重要物资实行政府采购情况;
6、重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7、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等。
(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党务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党务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6、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政(事)务公开内容:
1、本单位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
2、本系统出台的有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办事人员的权限及行为规范、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办事结果等。
4、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程序、管理和使用情况,特别是涉农收费的内容。
5、重大财务开支,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
6、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使用的具体情况,接待费、电话费、差旅费、干部福利、公务用车的汽油费、维修费等开支情况;
7、干部调动和任免各个环节,各类先进评比、职称评定情况等;
8、本单位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三)县属企业党务企(厂)务公开内容
党务公开内容:
1、企业内部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
2、党务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
5、企业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
6、党费收缴情况;
7、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
企(厂)务公开内容: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科技、商业秘密外,企业重大事项都应向职工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制、重组和国有产权转让情况,企业改制的政策、程序、内容和企业资产状况等;
2、企业领导机构设置及领导人员岗位职责、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3、企业的重大投资决策、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
4、征用土地、基建工程的立项、招标、验收情况;  5、年度财务收支、固定资产购建、兴办企业及开发投资、收益分配等情况;
6、企业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差旅费、工资福利、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及其他收入支出的情况;
7、企业干部人事任免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有关情况;
8、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调资、集资建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热点问题落实情况。
(四)乡镇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党务公开内容:
1、乡镇党务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办公电话,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分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乡镇集体决策制度及执行情况,建立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决策贯彻落实情况;
4、乡镇党委出台的有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5、本乡镇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6、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主要公开调动和任免(拟任)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
7、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初评名单和最后确定名单;
8、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和包村情况,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等;
9、本乡镇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10、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11、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
12、党组织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13、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主要公开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
14、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和干部群众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15、上级党组织和本乡镇党委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政务公开内容:
1、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2、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3、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分管工作完成情况,主要办事人员及乡(镇)政府各下属二级机构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等;
4、乡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重大财务开支,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招投标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
5、本级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使用的具体情况,接待费、电话费、差旅费、干部福利、公务用车的汽油费、维修费等开支情况;
6、乡镇集体企业、经济实体的承包、发包、租赁、拍卖、经营、收益、债权债务等情况;
7、各村由乡镇代管资金的收支情况;
8、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资金及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情况等;
9、农民负担、涉农收费依据及监督检查情况;
10、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核审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款物、优待抚恤金发放情况;
11、计划生育准生证发放、落实节育措施、征收社会抚养费和罚款情况;
12、机关干部调动和任免各个环节,各类先进评比、职称评定情况等;
13、政府对社会承诺事项的兑现情况,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五)村(居委会)党务村务公开内容
党务公开内容:
1、组织建设情况;
2、党务工作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包括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情况,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员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
5、党费收缴情况;
6、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等。村务公开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矿产等资产资源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粮食直补等各项惠农资金兑付情况;
9、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0、村干部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福利、村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
11、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2、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节育措施情况等。
三、党务政务公开的程序
各乡镇、各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先由本乡镇、本单位党组织提出并讨论确定后,报县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公开;各村 (居委会)的公开内容,先由本村 (居委会)提出意见后,报乡镇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一些敏感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党务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党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和整改,有些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
四、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情况进行。公开应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还可以采取电视、广播、网络、黑板报或民情访谈会等辅助形式公开,但不得代替公开栏。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具体要求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公开形式
1、设立固定公开栏;
2、在县政府网站上设立专栏;
3、在新安电视台、电台播放有关内容;
4、会议通报;
5、以情况通报等文字形式公开。
(二)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形式
1、设立固定公开栏;
2、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电子显示屏;
3、已设网点的单位可在网站上设立专栏;
4、会议通报;
5、以书面形式公开。
(三)乡镇公开形式
1、设立固定公开栏;
2、有条件的乡(镇)可设置电子显示屏;
3、会议通报;
4、以书面通知形式下发情况通报;
6、有线广播播发。
(四)村(居委会)公开形式
1、设立固定公开栏;
2、有条件的村可设置电子显示屏;
3、会议通报。
县直单位、乡镇、村(居委会)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地域分散的村可设立若干个公开栏。
五、党务政务公开的时间、要求
1、对固定公开的内容要一年更换一次;
2、对定期公开的内容一般按每月更换一次;
3、对随时公开的内容一般在形成决定、决议后3天内公开,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接到群众诉求后一周内公开;
4、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
5、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工作,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6、实行网上公开的部门或单位,最少每半月更新一次网页,以方便党员和群众查询。
以上实施细则,请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责任
人一览表
 


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公开办〔2008〕1号
(2008年9月26日)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全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定、措施的全面落实,便于进行规范化的检查考核,根据《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第三条 县委、县政府负责全县党务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察局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第四条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纳入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整体考核之中,考核结果要作为评定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考 核 内 容
 
第六条 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内容主要包括:
1、全局和中心工作: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规划,党政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财政预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等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及落实情况等;
3、组织建设: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政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干部的民主测评、推荐、提拔、使用、奖惩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等;
4、作风建设:贯彻《实施纲要》、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处理情况等;  
5、制度建设: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各项办事制度和工作要求,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党组织和行政机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6、其他事项:本乡镇、本单位、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机构及各项制度是否健全。主要包括:
1、是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
2、是否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3、是否成立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定期研究部署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4、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开展工作;
5、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6、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预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重大事项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公开听证制度;
7、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机制。
(三)宣传是否到位,公开是否及时,形式是否规范实用。主要包括:
1、是否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党员和群众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普遍的认识和了解;
2、是否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推广在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3、是否根据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运用公开载体,做到固定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相结合,保证应公开内容能够及时公开;
4、各种公开制度、文件和会议记录、工作记录、群众意见记录、落实与反馈记录等资料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
5、是否适时在各种媒体上刊登播发了宣传报道稿件,简报报送及时。
(四)、监督制度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主要包括:
1、各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
2、党员和群众意见、反映、投诉能否得到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处理和反馈;
3、是否按规定从社会各界聘请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员,能否虚心接受监督,并积极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上级发现指出的和党员群众反映的搞假公开、敷衍塞责、损害党员和群众利益等行为能否及时进行纠正,造成严重影响的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责任追究,处理结果群众是否满意。
 
考 核 方 法
 
第七条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采取平时考核和集中考核的方法进行。平时考核采取不定期检查和半年督查的方式进行,由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纪委组织实施,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意收集掌握平时监督检查的情况。集中考核主要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八条  集中考核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核实、综合评价等程序进行。
(一)听取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的专题工作汇报。
(二)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工作记录、制度、文件等资料。
(三)实地走访有关基层单位或察看相关公开载体,听取基层党员群众的反映。
(四)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核档次,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奖 惩 办 法
 
第九条  党务政务公开考核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由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经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十条  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由县委、县政府实施奖惩。
(一)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对不认真履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失职渎职、搞假公开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责任追究。
 
附  则
 
第十一条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参照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公开办〔2008〕2号
(2008年9月26日)
 
    为科学客观准确地考核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制定本考核评分标准。
    党务政务公开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40分)
    1、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党政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及落实情况等。(10分)
    2、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政组织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中心组学习计划、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及落实情况等。(3分)
    3、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测评情况等;突出公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主要包括:干部公开选拔、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争上岗、考核奖惩情况等;突出公开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公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民主测评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10分)
    4、作风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购房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家属和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上交礼品礼金情况;执行通信工具规定的情况;外出考察学习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单位财务管理及收支情况等。(10分)
5、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政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情况等。(5分)
6、其他事项。本单位、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2分)
(二)党务政务公开领导体系以及各项制度是否健全(20分)
1、是否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3分)
2、是否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3分)
3、是否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能否定期研究部署党务政务公开工作;(2分)
4、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能否认真负责,有效地开展工作;(2分)
5、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3分)
6、是否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能否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和考核;(2分)
7、是否有完善的预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重大事项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公开听证制度;(2分)
8、是否建立并实施了党务政务公开违规违纪责任追究责任。(3分)
(三)宣传是否到位、公开是否及时、形式是否规范实用(20分)
1、是否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干部职工和有关群众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有普遍的认识和了解;(2分)
2、是否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高标准示范单位或基层联系点,通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以及宣传报道等,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2分)
3、是否根据党务政务公开内容采取固定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做到了动态与静态相结合,保证内容及时更新;(4分)
4、是否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公开载体的运用是否科学到位;(6分)
5、各种公开资料、档案是否完备。包括会议记录、工作记录、群众意见记录、落实与反馈记录等;(3分)
6、各种媒体宣传报道稿件、信息报送的数量。(3分)
(四)监督制度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20分)
1、是否发挥了组织监督、专门机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作用;(3分)
2、对群众意见、反映、投诉能否做到处理及时、公正,结果公开;(5分)
3、是否按工作程序、时限、步骤和方式办理有关事项;(3分)
4、对损害群众利益、假公开、敷衍塞责等行为是否给予了责任追究;(5分)
5、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群众是否满意;(4分)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根据考核检查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新安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和
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中共新安县纪委 新安县监察局
新纪发〔2008〕34号
(2008年9月26日)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全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新安县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和责任追究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政、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客观公正、注重实效,谁主管、谁负责和自我监督与监督主体监督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责任追究与促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第三条 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工作的主体是各级党政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新闻媒体等。责任追究实施机构为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 组织部门。
第四条 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工作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党政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责任人。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承担主要责任。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政务公开政策规定的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
第五条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各监督对象管辖范围内党务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是指监督对象在履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时,因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或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对其进行的问责、党政纪处分。
 
监 督职 责
 
第六条 各级党政组织对管辖范围内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出监督任务和要求;
(二)研究制定监督措施,指导监督工作;
(三)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对上级党委、政府在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七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委、政府做好监督工作;
(二)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开展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受理、查处有关违反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政策规定的案件。
第八条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方面履行以下职责:
(一)充分利用参加各种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专项检查、代表和委员视察、作提案和建议案、写调查报告、民主评议、询问、质询等时机,采取不同的形式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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