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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军职工住房保障目标:5年内“住有所居”

2012-8-6 12:46| 发布者: 军中良剑| 查看: 1112| 评论: 0

摘要: 中国军网记者频道8月3日电 (王彬、特约记者匡小文)今天,总后召开全军职工住房保障工作会。记者获悉,按照军委《关于深化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从今年起,全军将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军队职工“住 ...
  中国军网记者频道8月3日电王彬、特约记者匡小文)今天,总后召开全军职工住房保障工作会。记者获悉,按照军委《关于深化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从今年起,全军将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军队职工“住有所居”。

    军队职工长期在教学科研、装备维修等624个用工单位的100多个岗位上,担负大量繁重的服务保障工作,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特殊群体,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历史积淀问题较多、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欠账挂账等原因,与干部、士官、离退休人员相比,在住房利益上还存在着一些差距,10多万人没有安置住房。

    为此,总部决定以解决住房这一职工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促进推动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计划3年内,完成职工可售房源出售,落实已购房职工住房补贴,健全住房资金管理运行机制。5年内,每年新建职工经济适用住房3万套,协调地方提供保障性住房,满足职工住房需求,畅通职工自有住房保障渠道。

    全军房改办主任、总后基建营房部部长王国明称,这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加快落实军队职工住房待遇改善住房条件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统筹利用军地房地产资源,拓宽住房保障方式和渠道,按照职工待遇属地化政策和“谁用工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对职工应该享受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尽快按标准落实到位,对有条件有意愿买房的职工尽可能提供合适的房源,对确实买不起住房的职工提供多种途径租房,使广大职工“住有所居”。

    总后勤部副部长丁继业,兰州军区司令员王国生出席会议。

延展阅读:

    军队职工住房:走向新天地

    王彬 特约记者匡小文 记者范炬炜

    7月下旬,在天山深处工作了28年的老职工朱旭,经历了他人生中最激动最感慨的一幕——从签订新疆军区最大的职工住房小区,乌鲁木齐市清泉小区的购房协议,到付完首付款,再到拿住房钥匙,他期盼几十年的住房梦终于圆了。即将与他一起圆梦的全疆职工近4000名。

    8月3日,记者在全军职工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全军部队认真落实军委关于深化军队职工住房保障工作的指示要求,努力为贫困职工办实事,6.31万名职工拥有了自有住房,占职工总数的35%。

    统帅部的亲切关怀

    军队职工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力量,在装备维修、教学科研、医疗卫生等624个用工单位的100多个岗位上,担负了大量繁重的服务保障工作。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历史积淀问题较多、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欠帐挂帐等原因,他们的住房相对滞后。

    对此,军委首长高度重视,军委常务会议进行讨论,指出要依据有关政策,怀着深厚的感情,落实和改善广大职工住房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总部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周密论证,密切协同,及时提交了调研报告,形成了《关于深化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在胡主席亲自审批同意的大政策构架下,细化了职工住房保障的措施办法,既增强了政策的刚性和针对性,也注重了可行性操作性。

    途径有几条,钱从哪里来,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必须打通的关节点:

    途径有几条?

    ——按照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总路线图,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是千方百计解决房源、帮助他们购买自有住房。一是专门为职工统建住房,二是在干休所改造项目和其他新建经济适用房项目中给职工预留10%的房源,三是将售房区现有住房向居住在公寓区的职工出售。此外还可以协调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申领补贴自理住房、在公寓区的边缘位置新建住房等。

    钱从哪里来?

    ——多渠道解决职工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原在编职工、民兵装备管理机构职工,以及2010年底前已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职工,由总部全额保障。子女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其它事业部门职工,以及2010年底前,已在社保机构领取养老金的退休职工,2010年底前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由总部、军区级单位和用工单位按比例分担,其中驻新疆、西藏等艰苦边远地区单位,总部承担比例适当提高;2011年起,子女学校幼儿园教职工、其他事业部门职工,每年度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按现行制度、标准,由总部保障。装备维修管理机构职工、从事对外有偿服务或其它创收活动职工,2010年底前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由总部按一定比例补助;2011年起,仍由用工单位按原渠道保障。军队职工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标准,执行所在地(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住房补贴发放参照军人住房补贴管理规定办理。

    ——按照军委确定的总原则,总部初步计划,除各大单位和用工单位担负的保障经费外,需总部一次性安排住房补贴和公积金补助经费220.1亿元;从2011年起,总部每年安排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公积金补助经费,一律由军费总盘子内统筹安排解决。 

     党委工程主官主抓

    军委重要决策在广大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

    成都军区成都总医院职工王晓君深有感触地说,在军事斗争准备任务十分繁重、军费供需矛盾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胡主席、中央军委决定下大气力集中解决职工住房问题,从根本上落实和改善职工待遇,充分体现了军委对我们的关心厚爱。但什么时候兑现,就我个人而言,虽然盼望已久,但真正让我拿钱买房,还真是承受不起。

    王晓君的一席话道出了很多职工的心声,也真实地反映出广大职工生活的窘况。

    据总部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现有职工中,租住公寓房9.33万人,2.41万无自有住房也没有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成为人民军队序列中住房保障的弱势群体。而其中,有房买不起的现象比较普遍。2009年12月,兰州军区在焦家湾统建职工经济适用住房1024套,部分职工因无力支付6万元首付款而放弃购房。步子迈得比较快的新疆军区,在出售清泉小区住房时同样遭遇了尴尬:要一下从腰包里掏出20—40万元,三分之二的职工愁肠百解,一时拿不定主意。

    “住有所居”的春天何时能走进广大职工的心里?

    讲政治、暖人心、办好事,最至关紧要的还是抓落实。

    各级党委按照军委的决策部署要求积极行动,在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总体框架下,综合施策、多措并举,采取购买现有住房、集中统建住房、调整购买或租住售房区住房、协调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以及申领补贴自理住房等5种方式,加快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有令必行,闻风而动。

    各大单位领导在认识上高度一致,普遍认为这是一件反映多年而未解决好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把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当成党委工程、解困工程来抓,设身处地为他们想办法出实招,加大为职工办好事的力度,激发他们奋发有为、岗位建功的热情。

    从新疆军区来看,2009年全区6489名职工中,只有1796人购买了房改房或商品房,自有住房仅27.7%。对此,军区加快建设步伐,相继在库尔勒、博乐、阿勒泰市等地规划建设4456套经济适用住房,均将职工列入配售范围,有效解决了部分职工住房问题。其中乌鲁木齐清泉小区建成3996套、面积达54万平方米,覆盖全疆所有符合条件且有购房意愿的全体职工。这个军区历史上建设规模最大的住宅工程项目,也成为全军最大的职工住宅小区。

    某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在风洞科研试验第一线工作多年的退休职工黄俊,于去年国庆节前,兴高采烈地从中心领导手中接过玉泉小区的经济适用房钥匙,他期盼了大半辈子的住房梦终于圆了。像老黄这样在晚年还能住上89平方米以上自有房的职工在该中心就有1670户,自有住房率达83.5%。

    重工业城市长春,市中心区域寸土寸金。沈阳军区在这里建成职工住房600套,又在省会和大连等四个中心城市统筹建设规划,向职工出售现有住房4000套,一举破解僵局。

    在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院党委正视两所院校合并改建现实,统筹规划建设,在售房区内建设26栋、1000套住房,满15年工龄的正式职工自有住房全部得到落实,且完全推向社会全面实行物业管理。

    南国羊城广州,军区军政主官督办,将职工住房与在职干部、退休干部一并考虑,实行区域统建、联勤保障,凡在同一城市职工住房缺口100套以上的单位,一律采取统建模式社会化保障方式。珠江宾馆、中南花园等效益较好、有建设条件的单位职工住房自有率100%。

    情到深处不畏难,梦圆广厦千万间。

    职工接近军官总数四分之一的兰州军区,三年前自有住房率仅为23%,他们采取垫支购房补贴、协调地方政府争取优惠政策降低购房成本、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等办法,现已或计划解决职工住房1.3万套,占职工总数的96%。武警新疆总队机关在经济实用房建设中,把职工与干部一并考虑,同步规划建设,30名职工住进了与干部同样户型的3室2厅住房。

    总政、海军、成都军区党委常委进行专题研究,要求把职工建房作为部队的一项民生工程来对待,在政策的基础上带着感情去解决,既要积极稳妥,又要认真统筹考虑相关政策,主官要主抓,机关要合力,军地要联动,可以专门为职工建房,也可以与在职干部、退休干部一起建房,还可以利用独立的空闲军用土地建房,必要时征地建设。总政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征地85亩、新建105平方米的住房750套,全部配售给机关和驻京单位的职工,现已累计安排职工住房3000套,占56%,位列四总部首位。海军试验基地,原本已建成125套80至105平方米的住房,又计划在三到四年内再建设256套,将符合购房条件的职工全部纳入经济适用房建设。成都军区预谋在先,统筹建设,全区1.42万名职工中,已有4599名职工购买了房改房。

     必将实现的安居梦

    居者有其屋,天经地义。

    搞好军队职工住房保障,是一件关乎全局的事,也是一件政策性比较强的难事。军委确定,从2012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军队职工“住有所居”,80%以上的职工购买房改房或领取补贴自理住房,购房有困难的职工调整租住公寓房,改善居住条件。3年内,完成职工可售房源出售,落实已购房职工住房补贴,健全住房资金管理运行机制。5年内,每年新建职工经济适用住房3万套,协调地方提供保障性住房,满足职工住房需求,畅通职工自有住房保障渠道。

    从现实情况看,搞好职工住房保障,不仅是贯彻落实胡主席和军委首长决策指示的实际举措,也是推进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根据军委统一部署,深化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分两步走,做好包括加快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在内的落实生活待遇工作是第一步,也只有这一步踏稳了,全面展开职工管理制度改革这第二步才有坚实基础。目前,我军各项建设和改革深化发展,迫切要求改革职工管理制度,提高服务保障工作的质量效益。这些都为加快落实职工住房待遇,深化职工管理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全军房改办主任、总后基建营房部部长王国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军委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的《关于加快落实军队职工住房待遇改善住房条件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在国家和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框架下,统筹利用军地房地产资源,拓宽住房保障方式和渠道,按照职工待遇属地化政策和“谁用工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对职工应该享受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尽快按标准落实到位,对有条件有意愿买房的职工尽可能提供合适的房源,对确实买不起住房的职工提供多种途径租房,使广大职工“住有所居”。通过积极主动为广大职工办实事解难题,建立起常态化保障机制,落实职工住房各项待遇,使他们及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难在落实,贵在落实,全军部队只要按照军委《意见》抓好落实,梦想一定会照进现实,广大军队职工“住有所居”的美好蓝图就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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