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路 号 室;居住面积平米: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给用由甲方支付。 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7.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四、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