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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认定汉奸的标准是什么

2013-9-8 08:10| 发布者: 中国兵网| 查看: 1906| 评论: 0

摘要: 兵网资料: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认定汉奸的标准是什么  日寇侵华期间,先后在中国扶植的傀儡政权有:  1.1932年3月1日在东北成立“满洲国”。  2.1935年11月25日由汉奸殷汝耕等人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不久又 ...



  (一)曾任伪组织简任职以上公务员,或荐任职之机关首长者(汪伪政府官员分为选任、特任、简任、荐任、委任五级)。

  (二)曾任伪组织特务工作者。

  (三)曾任前两款以外之伪组织文武职公务员,凭借敌伪势力,侵害他人,经告诉或告发者。

  (四)曾在敌人之军事、政治、特务或其他机关工作者。

  (五)曾任伪组织所属专科以上学校之校长或重要职务者。

  (六)曾任伪组织所属金融或实业机关首长或重要职务者。

  (七)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任报馆、通讯社、杂志社、书局、出版社社长、编辑、主笔或经理,为敌伪宣传者。

  (八)曾在伪组织管辖范围内,主持电影制片、广播台、文化团体,为敌伪宣传者。

  (九)曾在伪组织新民会、协和会、伪参政会议类似机关参与重要工作者。

  (十)敌伪管辖范围内之文化、金融、实业、自由职业、自治或社会团体人员,凭借敌伪势力,侵害他人,经告诉或告发者。”

  (引自《国民政府公报》,渝字第九一四号)

  政客、门客、食客

  历来的汉奸,基本类型可称为“三客”,就是“政客、门客、食客”类型的某些知识分子。他们也多少有一点知识,但他们所有的那点知识,不过是用来牟取个人和个人归属的小集团的私利。他们并不在乎自己的主子是谁,而只在乎自己的私利。要说他们没有信仰或理念也不妥当;有是有的,他们可以说有“曲线救国”的理念,有“大东亚共荣圈”的信仰。

  在这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心目中,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不过是冠冕堂皇的幌子,包装(掩饰)卑劣私利的招牌。他们内心深处,只有他们自己和他们归属的利益小集团的私利,构成他们信仰理念的核心。


  大汉奸都是“政客”执掌大权的政治家、党国政要;中等汉奸是“门客”帮忙帮闲的门生、幕僚、谋士、助手;低级小汉奸则是“食客”混口饭吃的随从跟班、流氓打手。

  我们可以从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民政厅的主要组织成员看出,(注:南开大学历史系唐山档案馆合编:《冀东日伪政权》,档案出版社1992年版,第5758页)伪官吏也都可以算作“知识分子”,受过中等以上教育,因为这些部门的职责需要具有一定文化的人才能胜任。

  这些伪组织官吏、公务员、高等学校的领导、伪金融、新闻和文化机关的办事者及新民会、参政会的工作人员中,知识分子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为什么这些人会走上汉奸之路?

  根据汉奸的知识背景,当汉奸的知识分子大概可以分为四部分:

  (1)受过中等以上教育的北洋政府余孽,如:王揖唐,曾在军阀段祺瑞手下任职;齐燮元,原为直系军阀;张景惠,原为奉系军阀;王克敏、梁鸿志、汤尔和、傅筱庵等,曾为北洋政府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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