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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网最新分享:军队未婚干部探亲假期规定

2013-12-10 18:44| 发布者: 中国兵网| 查看: 1247| 评论: 0

摘要: 军队未婚干部探亲假期规定:  (1)探望父母的,每年由公家报销一次往返车船费,假期为2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30天),若2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2)利用探望父母的假期一并回家结婚 ...
军队未婚干部探亲假期规定:
   (1)探望父母的,每年由公家报销一次往返车船费,假期为20天(旅、团以下部队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为30天),若2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2)利用探望父母的假期一并回家结婚的,当年只报回家结婚的往返中船费,不再报销探亲的中船费。假期为30天,其爱人当年来队探望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可由部队报销1次。
   (3)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其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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