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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心网教育提纲:充分认清敌对势力破坏活动的严峻形势

2016-2-15 07:21| 发布者: 兵心网| 查看: 1263| 评论: 0

摘要: 充分认清敌对势力破坏活动的严峻形势 切实提高与非法组织作斗争的自觉性 近年来,境内外敌对势力运用各种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加紧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我实施“西化”、 ...

充分认清敌对势力破坏活动的严峻形势

切实提高与非法组织作斗争的自觉性

 

近年来,境内外敌对势力运用各种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加紧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采取软硬兼施,“遏制”与“接触”并用的策略。台湾当局一直把对我实施渗透作为其分裂祖国的重要步骤,破坏活动不断升级。国内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与境外敌对势力遥相呼应。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军委江主席多次告诫我们,要讲政治,要对“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非法活动保持清醒的头脑”,要警惕“酒绿灯红”的影响,以保持我军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因此,我们每个干部、战士都必须从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政治警惕性和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地同敌对势力和非法组织的各种破坏活动作斗争。

一、充分认清与非法组织作斗争的极端重要性

所谓“非法组织和活动”,是指境内敌势力通过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和宗教等各种渠道,运用“民主、自由、人权”等资产阶级的理论武器和价值观念,向社会主义国家的各个领域进行有组织、有预谋的渗透破坏活动。因此,我们必须从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始终不渝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立场,同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进行斗争。

1、彻底同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进行斗争是巩固国家政权的迫切需要。同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的斗争,实质上是两种对立意识形态斗争,斗争的焦点归根结底是政权问题问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一直把中国作为推行“和平演变”战略的主要目标,无论是尼克松的“不战而胜”,卡特的“和平外交”里根的“民主运动”,布什的“保护人权”、“熔化社会主义”,还是克林顿的“循序渐进”、“遏制与接触”并存,从本质上看都是他们推行“和平演变”的一贯手法。“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头目李洪志在美国的支持下,多次指示“法轮功”痴迷者到天安门广场滋事,有时借重大国际会议召开之机和国家领导人访问之时,进行造势破坏活动。还有一些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分子,不甘心失败,不断调整策略,变换手法,伺机东山再起。去年4月,王丹、杨海等国内自由化头面人物和动乱分子,在海南秘密聚会,确定北京、上海、西安为今后开展“民运”活动的三个中心城市。“海南会议”后,一些“民运”头目又多次密谈,提出要采取“合法”、“公开”、“理性”、“非暴力化”的策略,搞所谓的符合“法律范围”的活动;继续采取“以商养政”、“商政互动”的办法,建立据点,积累资金,组织队伍,等待时机重返政治舞台。因此,我们必须把同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的斗争,作为巩固国家政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来认识、来对待。

2、搞好同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的斗争是保证我军内部纯洁巩固的需要。我军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在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而国内外敌对势力把军队看作是他们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障碍,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剧了对我军的渗透破坏活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多次派遣人员,以各种合法身份作掩护,通过间谍情报机关多次派遣人员,以各种合法身份作掩护,通过各种渠道我军内部人员,建立所谓“个人关系网”,企图从中物色策反对象,充当“战略内应”。“中国民联”等反动组织勾结国际敌对势力,专门制定了在我大中城市实施“兵运”的计划,企图诱导我军内部个别人在“关键时刻”哗变,支持“民运”。值得注意的是,一个时期以来,境内外敌对势力相继成立了专门针对我军进行“心战”破坏活动的组织机构,制定计划,筹备经费,扩充势力。美国等西方国家支持下的“中国民联”、“中国民主党”,专门成立了“军队工作办公室”,对我军进行“心战”、策反和渗透活动,并准备派人潜回大陆开展工作,图谋在我军内部建立反动组织的支部,实施全面的渗透攻势。“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也不甘心失败的命运,极力在军队内部寻求代言人,有计划、有阴谋、有组织的煽动“法轮功”痴迷者对部队渗透破坏活动。面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等破坏活动,绝大多数干部、战士保持了高度的警觉,给予了坚决的抵制。但也有极少数人思想麻痹,意志薄弱,被拉下了水,从事非法活动。军区联勤奋部北京军代处处长杜飞就是较典型例证。有的同境外敌我机关写信挂钩,有的预谋成立反革命组织,有的与境外情报人员建立可疑关系。由此可见,保证我军在政治上永远合格和内部纯洁巩固,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把同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的斗争长期有效地抓下去,一刻也不能放松。

3、抓好同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的斗争在驻京部队尤为重要。驻京部队担负着维护首都安全、维护华北地区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任务。由于周边环境复杂,重大政治、经济、军事活动频繁,因此,同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等敌对势力的斗争历来十分尖锐复杂。一方面,“法轮功”邪教组织反复无常,企图利用国家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时机,到天安门广场进行串联,制造政治影响。另一方面,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加紧勾结,破坏活动加剧。他们除利用电台、网站、电视台等高新技术手段对部队进行反动宣传外,还以资助留学深造、招商引资等方式,拉拢,腐蚀表少年,培植反动接班人。在外部势力的唆使下,境内一些地方的非法宗教活动也已从秘密状态转为公开、半公开化,煽动群众与我基层政权进行对抗。因此,加强同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的斗争,使部队官兵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理所当然地成为驻京部队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各种非法组织对我进行渗透破坏的方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和国际形势趋向缓和,境内外的各种敌对势力对我国、我军的破坏活动更加猖獗、更加隐蔽。归纳起来,其破坏活动的手段、方式及新的特点、动向,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采取公开掩护秘密,合法掩护非法的手段,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这是当前敌特机关、非法组织进行破坏活动的一个主要特点。一是利用外交人员具有豁免权的特殊身份,进行情报活动。他们以交朋友的方式到处攀拉关系,刺探我内部秘密;通过参观施行,窃听窃照,搜集我情报。有一个以“中国通”自居的外国驻华领事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竟和我一百多名内部工作人员建立了私人联系。他大言不惭地说:“只要我需要,随时可以和他们取得联系。”二是利用新闻记者的合法身份刺探我情报。大量事实证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驻华新闻记者就是敌特机关得力的业余情报员,有的本身就是间谍分子。他们虽然人数不多,但能量很大,利用采访的方便条件四处钻营,接近收集情报的目标,物色搜集情报的对象,多方索取情报。“1.23”天安门广场“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就是在一些外国参与策划下进行的,他们的险恶用以昭然若揭。三是利用投资经商、洽谈业务等公开合法身份,进行政治渗透。如台湾特务李某某,以新加坡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身份来到我国,手持三个国家的假护照,入境前改名换姓,还专门做了整容手术。他到我某市不到一个的时间,就一数十个单位建立了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关系,暗地里却做做着发展特务组织、窃取我机密情报的勾当。四是利用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之机,进行危害我国家安全的活动。有的以探亲为名,四处流窜,偷拍我军事设施;有的假装迷路进入军事禁区,以高灵敏的窃听仪器,窃取军事情报。台湾特务郑某某,多次以探亲为名来到国内表妹家,每次不是给钱就是送物,出手十分大方。时间不长,郑感到时机成熟,即向在国家机关某部工作的表妹夫提出了参加特务组织、长期提供情报的要求。这个干部在金钱的诱惑下,竟丧失立场,同流合污,成了人民的罪人。五是利用我征兵考学之机派遣人员打入我军内部。台湾特务机关要求所属站、组,加紧向军内重要机构渗透,还积极物色人选,企图借我军征兵、招收飞行员和军事院校招生之机,实施“先期渗透”。

第二种:采取腐蚀拉拢等手段,对我“打进来”、“拉出去”。我们队伍某些人贪财好色的弱点和狭隘的乡土、宗族观念,是敌特机关向我渗透的“缝隙”,也是有的人步入歧途的重要原因。从多方面了解的情况看,敌特分子拉拢、腐蚀我军内部人员的惯用手法,一是金钱利诱,拉人下水。他们利用某些人向往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贪图享乐、贪财好色的弱点,布置陷阱,设计圈套,投放“诱饵”迫其就范。他们常常是先进行“友好热情”的攀谈,建立“感情”;然后赠送礼物、聚餐游玩;进而使其腐化、堕落、自投圈套,加入非法组织,从事非法活动。二是攀拉老乡、结交“朋友”,建立情报关系。特务机关利用某些人的老乡观念和“哥们义气”,通过认同乡、交“朋友”,伺机发展非法组织成员,进行非法情报活动。三是以帮助出国、资助留学为诱饵,培植非法组织的“内线”。境内外各种非法组织利用有些人挖空心思想出国、想留学的心理,伸出所谓“援助”之手,帮助办理入境手续,充当经济担保人,这些同志由于得了别人的好处,为还人情,就迫不得已加入了非法组织。

第三种:得胜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手段,大肆对我进行“心战”策反活动。以美国为首的敌对势力对我国的“心战”策反活动,可以说一天也没有停止过,而且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翻新花样。一是通过电台进行“心战”广播。美国等西方国家设有多座专门对广播电台,他们以“公正”、“客观”标榜自己,却不遗余力地进行颠覆我国的阴谋活动。台湾当局的主要“心战”电台包括:“自由中国之声”、“空军之声”、“光华之声”、“中国广播公司”等。他们还在台湾、金门、韩国和东南亚等地设有50多座高频率“心战”发射台,使用150多外频率,昼夜不停地用各种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对大陆进行反动宣传。“法轮功”邪教组织也是经常变换手段和方法,开设“明慧网站”散发定时播放和小广播,利用有线电视接点、DVDVCD播放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言论,有时连一正些下三癞的方法也使用上。二是出版反动报刊,制造种类繁多的“心战”品进行反动宣传。现在的“心战”品花样翻新,种类繁多,伪装巧妙。不仅有铅印、油印的传单、小册子、报刊、漫画、日历卡、贺年卡,而且有录音带、录相带、照相底片以及各种伪造的国内报刊等。为了大量输入,一些“心战”品作了各种伪装,有的用某公司、某外资企业的信封,并用商业联系信函裹住“心战”品;有的还夹在协议书、合同书内;有的放在商品广告中;还有的输入电脑软盘中或通过传真发往国内。三是投寄、夹寄反动宣传品和“心战”函件。近年来,台湾特务机关和一些反动组织经常从港澳、日本、东南亚和西方一些国家,用直接邮寄和偷拆他人由海外给国内亲友的信件从中夹寄等方法,向我党政军干部、英模人物、高级知识分子、社会知名人士和外国专家、留学生、大量投寄反动宣传品,妄图施加反动影响。敌特机关和反动组织,不仅利用反动信件和反动宣传品对我军队高、中级领导干部进行策反活动,而且利用从不同渠道搜集的通信地址,把策反信件和“心战”宣传品直接寄给基层某些干部战士。

三、革命军人要自觉与非法组织作斗争

从以上大量触目惊心的事实可以看出,境内外各种非法组织和敌对势力对我军的渗透破坏活动,将是长期的、尖锐的、复杂的。因此,我们必须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维护部队安全稳定和纯洁巩固的高度出发,积极主动地同各种非法组织和活动进行斗争。从总体上讲,必须深刻领会江主席提出的“讲政治”的重要思想,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点,严守政治纪律,努力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只有做到这些,才能使我们每一个同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始终在政治上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体地讲,还应注意解决和把握好的这样几个问题:

1、要自觉抵制“酒绿灯红”的影响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军委江主席反复强调,要高度重视军队的思想政治建设,警惕和防止“酒绿灯红”的影响。江主席的这一重要指示,非常深刻,也非常重要。只有坚决抵制“酒绿灯红”的影响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才能有效地防止各种非法组织和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我们尤其应当看到,腐朽思想文化和“酒绿灯红”的影响,是诱发犯罪的重要思想根源。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加强世界观造,真正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为人民多做奉献为荣,以为个非法谋利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贪图享乐为耻;以保持健康向上的思想情趣为荣,以追求低级趣味为耻,切实从根本上筑牢思想防线。此外,还有必要重申和自觉遵守军委、总部和军区做出的有关规定。比如,军内人员不准进入地方营业性舞厅、卡拉OK厅、录像室;严禁军人涉足发廊、桑拿浴室等场所;不准传看渲染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级庸俗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准打麻将和玩带赌博性质的游戏机、扑克等。

2、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也是我们做好反渗透工作的重要方面。因而,我们应当熟悉和掌握这样一些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那些企图实施渗透破坏活动的犯罪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条款。如,《刑法》第92条、第93条和第97条对“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的”和“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或者叛乱”以及“为敌人窃取、刺探、提供情报的;供给敌人武器、军火或者其他军用物资的;参加特务、间谍组织或者接受敌人派遣任务的”等行为,均规定“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刑法》的补充规定中明确指出“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第4条规定“为敌人或者外国人窃取、刺探、提供军事机密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某军区技侦局干部高某某就是因为向境外敌特机关窃取、提供我军事机密而被处以极刑的。1993222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表现为阴谋发动政变,实行武装暴乱,或者另立伪政权,实施地方割据,或者制造民族分裂,妄图把祖国的神圣领土分离出去等行为;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任务,策反我公职人员,向我国家机构和各组织进行渗透,或进行暗杀、投毒、纵火、爆炸,制造以及散布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谣言进行煽动等破坏活动的行为;(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具体表现为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外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犯罪行为;4)策反、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这里所指的“策反”就是指通过挑唆、煽动、或者利用弱点进行威胁。“勾引”就是用名利、地位或者色情的方法实施引诱。“收买”就是用金钱、物质买通;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性活动。这些法律条文,有的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有的是对公民行为规范。作为一名革命军人,必须增强法纪观念,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为维护国家和军队安全稳定做贡献,绝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3、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有关规定。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处理非法刊物非法组织和有关问题的指示》中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许以任何形式支持非法刊物和非法组织,或与他们保持暧昧关系甚至直接参与其活动。”根据总政的有关规定,军人不仅不能与非法组织、非法刊物发生联系,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成立军队编制和条令、条例以外的如“同学会”、“同乡会”等组织,军队人员申请参加军内团体或经民政部核准登记的地方社团,均要进行审批。这些规定和要求,直接关系到军队的高度统一,关系到部队组织上的纯洁与稳定,必须自觉遵守。此外,还要自觉做到发现和收到反动宣传品后及时上交,做到不看、不信、不藏、不抄、不传、不借,并做好“消毒”工作;要积极地同各种非法组织的反动宣传作斗争;遇有进行反动宣传的人员,要坚决制止,并向公安、保卫部门检举揭发;对部队内部偷听敌台、外台,偷看,藏匿反动宣传品的人和事,要主动向领导汇报,以便组织加强教育,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严格遵守军人对外交往的各项规定。我国扩大对外交往后,国外、境外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员与我军人员接触、通信增多,这已成为敌特分子策反我军人员、刺探我军情报的一条渠道。因此,我们每个同志应当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和军队的尊严。要严格执行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关于军内人员不得与外国人(包括外国机构、团体)建立通信、通话联系》的规定。(1)如因工作需要建立通信、通话联系时,一律报军以上单位政治部批准;(2)发往国外和港、澳、台人员的私人信件,一律不得谈论国家、军队机密和暴露个人身份,不准书写部队番号、代号,不得使用公用信纸、信封;(3)非执行外事任务的人员,不准擅自与外国人及其他入境人员接触、乱拉关系;(4)对国外、境外人员的采访、攀谈、拍照等应婉言谢绝,严禁私下约见、接触;(5)严禁私自把国外、境外人员带入营区会谈、留宿;(6)严禁使用军用电话与国外、境外人员通话;(7)严禁军内总机接转国外、境外人员打来的电话;(8)严禁将军用电话号码告诉国外、境外人员。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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